2014年两会律师代表委员“好声音”之
让“老虎、苍蝇一起打”常态化
【导语】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一年之计在于春,全国两会虽然已经已经落下帷幕。但是,两会的“好声音”一直余音绕梁。今年两会律师界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共计27人,作为法律实务界的代表委员在这次两会上发出了哪些“好声音”,这些议案建议的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如何?哪些代表委员在媒体上发出的声音最具震撼力?这就是我们这期专题所要回答的问题。
反腐,历年两会都是热点,今年更是百姓关注的焦点。过去一年,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省部级高官接连落马,同时,反“四风”成效显著,公款吃喝、送礼等群众“身边的腐败”无处藏身。实实在在的变化,让百姓看到中央反腐的决心。2014年,如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还会有哪些“大老虎”被揪出,如何真正用制度管住权力,如何将反腐机制常态化长效化,人们无比期待。代表委员的反腐“声音”是否对人们的期待有所回应呢?
一、反腐名言
1、习近平论反腐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经常抓、长期抓,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必须全党动手。
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代表委员论反腐
2013年两会期间,陈舒代表认为:“近两年里,众多高官被查处,可见现在反腐是既拍‘苍蝇’又打‘老虎’,这是一个值得肯定的趋势。”陈舒非常赞成“权力入笼”这个说法,“当然,将权力关进笼子里,不是说不行使权力,而是不要乱行使。要依法行政,起码让老百姓感到比较到位!”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认为:“打老虎、打苍蝇,反腐的方式不是重点,社会推动,特别是高层的决心,才是反腐能否推进的关键。”
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律师在评价巡视制度时表示:“如果巡视组多年才来一次,或者力度时紧时松,那么各地的‘老虎’、‘苍蝇’难免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全国人大代表、律师朱列玉认为,国家对大要案的查处很重要,但是,“要想官员不敢收钱,行贿人不敢行贿,现金管制就很重要”
“解决审判权运行中的行政化问题,是预防腐败的重要制度设计。” 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律师说。
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在阐述“用人、招聘上的腐败”时表示,违规选拔频现的原因之一,是“只拔萝卜不见泥”。权力招聘之所以“根深叶茂”,关键在于有着赖以生存的“土壤”。一些公务员招考相关部门制定招聘规则,确定招聘程序,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融“执行者”与“监督者”为一体,很容易将相关规定“屏蔽掉”,或者将关系人“隐身”。
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提出在反腐败工作立法中应该明确“重点规定财产申报、官员兼职或经商、亲属回避、举报人保护、高压严惩”等规定
段祺华委员认为,反腐不能靠网络反腐,要靠体制反腐,法制反腐,要“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全国政协委员施杰说:“没有约束的公权力,会对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造成极大的损害,而执业律师的参与能让公权力的依法行使得到有效的监督。
针对“环保腐败”问题秦希燕代表认为,环保部门的审批成为寻租渠道。如果不必要的行政许可和审批少一些,“不得不为之”时才存在,行政机关也就少了随意调整“执法宽松度”的寻租机会。
二、代表委员的反腐“处方”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建议反腐立法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刘红宇委员在2013年“两会”期间呼吁加强反腐立法,她认为,目前我国反腐立法仍然存在“立法级别低、权威性不够、范围狭窄、内容不系统、体系不完整、条文滞后”等问题。在提案中,刘红宇提出了在反腐败工作立法中应该明确“重点规定财产申报、官员兼职或经商、亲属回避、举报人保护、高压严惩”等规定的建议。
建立常态化的巡视机制
杨伟程代表在2013年“两会”期间表示,我们国家对反腐败也出台了多项规定,但是实施效果和老百姓的期望值还有一定差距:“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建立长效机制,别像刮一阵风,各个部门都管,交叉管理,都管不好。”
治腐败先要管住现金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律师认为,治理腐败,先要管住现金。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他提了一个关于制订现金管理法的议案。在其提交的“现金管理法”建议稿,共四章21条。建议稿提到: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现金,每人每次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部分,应当采取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及其他转账结算方式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必须经开户行审核。对于个人使用现金购买商品或服务,单笔交易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转账结算办理。
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化轨道
“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定,目前网民通过互联网举报腐败存在‘误传误报、以讹传讹’的情况,网络反腐进入了一种从狂欢到纠结再到尴尬的状态。”刘红宇委员说,“应当在反腐败立法中明确群众对腐败行为的监督、检举的权利和义务,界定监督、检举的合法界限和程序,明确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鼓励合法的民间反腐力量参与,严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行为,使网络反腐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
“打老虎、打苍蝇,反腐的方式不是重点,社会推动,特别是高层的决心,才是反腐能否推进的关键。”韩德云说。
【结语】综观古今中外,反腐成败与否的关键,一在魄力,一在制度。一年多来果敢而迅猛的“打虎拍蝇”,见证了中央反腐的魄力与决心,也预示着反腐败斗争进入了一个关键期。不管是猛药去疴、重典治乱,还是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反腐必然触动利益格局和一些人的奶酪,各种阻力也会越来越大。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是决定因素。面对不断变化的反腐形势,制度创新显得尤为重要。
律师界的代表委员,勇担社会反腐职责,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反腐制度设计方案。然而,反腐制度创新的重要目标,就是确立起常态而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让为官者时刻处于“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政治逻辑中,处于“伸手必被捉”的制度运行环境中,从而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