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宇委员: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化轨道
2013-03-15
查看次数:
次
来源:检察日报
“网络反腐导致一批腐败官员落马,但也存在虚假情报、恶意炒作、侵犯隐私等问题,有必要进行规范。”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刘红宇在提案中呼吁加强反腐立法,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化轨道。
刘红宇委员认为,目前我国反腐立法仍然存在“立法级别低、权威性不够、范围狭窄、内容不系统、体系不完整、条文滞后以及与国际先进的反腐理论不合”等问题,亟须进一步规范完善。
在提案中,刘红宇提出了在反腐败工作立法中应该“重点规定财产申报、官员兼职或经商、亲属回避、举报人保护、高压严惩”等内容的建议。
对于网络反腐行为的规范,刘红宇提出,应当在反腐败立法中明确群众对腐败行为的监督、检举的权利和义务,界定监督、检举的合法界限和程序,明确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鼓励合法的民间反腐力量参与,严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行为,使网络反腐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