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作证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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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在外地出差时目睹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在这个事情在法院民事审理过程中,受害人家属要求我出庭作证,但是路途遥远,我去作证的误工费、交通费怎么算?
解答:您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您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申请您出庭作证的一方当事人先行垫付,并最终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