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丕峰,男,生于1963年,山东茌平县人,中共党员,吉林大学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执业16年,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主任,第十二届山东省人大代表,历下区政协委员。
2008年获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2003年11月至2004年12月,在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留学,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12年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党代会代表。
主要社会兼职:山东财政学院客座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会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财税金融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律师协会省直工作委员会主任、历下区监察局聘为历下区特邀监察员、全国律协农村经济专委会副主任。
获得荣誉:荣获“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先进个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模范,荣记个人记一等功、“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山东省政法委荣记三等功、“全省优秀律师”、“山东省优秀律师”、被评为山东省司法厅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
主要业务领域:合同、经济纠纷诉讼,消费者维权,建筑房地产,金融票据。
学术成果:《功利主义与中国近代化》、《大陆与香港间的区际法律冲突及其解决》、《论票据责任》、《论担保责任》、《你有权保持沉默》、《律师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可能、现实与构想》、《提起进口反倾销调查申请应注意的的若干问题》、《宪法学原理》(合著)、《国际商事合同》(合著)、《反倾销法的理论与实践》、《我们的公益故事》(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