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总工会公职律师曹琪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殊荣
本网讯 为表彰广大律师和工会法律工作者在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示范导向作用,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1月22日下发《关于授予劳建兰等10名律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的决定》,无锡市总工会公职律师、法律工作部副部长曹琪获得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殊荣,并在当选的10名律师中排名第三,是江苏省唯一的当选者。
据了解,每两年举办一次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已逐渐成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品牌。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自2012年7月启动以来,分为组织推选、确定候选人、公示投票、评议审定等四个阶段。全国28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推荐了54名符合条件候选人。通过报纸和网络公示候选人名单,并专门设置了公众咨询、举报、投诉通道,接受社会监督。新出炉的10名杰出律师,是根据报纸投票、网络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结果,并按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最终确定的。
1975年出生的曹琪,2002年7月经公务员招考进入无锡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工作。10年来,在市总领导和机关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他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情系职工,通过参与地方立法、普法宣传教育、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监督、职工法律援助、参与劳动仲裁、接待职工来访等维权方式倾情为职工群众服务,以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业务技能践行了工会组织的维护职能,并做出了显著的工作成绩,受到了基层工会、职工群众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源头参与,推动地方立法。在《无锡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和《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地方法规的起草、修改及论证过程中,曹琪作为起草领导小组成员之一,认真履行地方立法工作职责,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律专长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获得主管领导的高度肯定,众多建议被采纳。2007年,《无锡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出台后,他又主持起草了《无锡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释义和《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执行《无锡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深入一线,致力普法宣传。在普法工作中,曹琪注重把普法教育向基层和企业延伸,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江苏省一办法七条例”、《无锡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他数十次送法到企业、工地,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和宣传手册6万本,解答各类法律问题5000多个;组织开展了全市职工《工会法》、《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知识竞赛,提高职工对工会法律的知晓率;在无锡《江南晚报》、《无锡工人》、市总网站等媒体上开辟法律法规政策问答等普法类专栏,并撰写政策问答和维权案例生动形象地宣传法律法规,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履行职能,开展法律维权。在工会劳动争议机制和阵地建设上,曹琪在部门领导的指导下深入调研,创新了一套完备的工作体系,加大劳动争议阵地的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庭实体化,使无锡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建设和调解庭建设成为全省标杆。2009年,省总在无锡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无锡化解劳动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调解工作模式。2007—2012年期间,他连续6年组织全市工会干部开展大规模的工会劳动监督检查活动,督促用人单位为20000余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劳动者补发加班工资1100余万元;为劳动者补缴社保费,补缴金额近3000万元。2012年,省总、全总先后在无锡召开工会劳动监督工作推进会,推广无锡的经验做法。他积极为职工搭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无锡市工会法律援助暂行办法》,推动全市工会建成多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工会法律援助机构1000余家,组建职工律师团11家,极大方便了职工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同时,他还利用业余时间为全市工会干部编纂了法律法规汇编(一)、(二)、(三)和《政策法规问答手册》,下发至基层工会,指导工作。
十年来,他接待职工法律咨询3000人次,调处劳动争议600余件,代理职工法律援助、担任首席仲裁员办案380余件,为职工讨回加班工资、工伤款、补缴社会保险费等近千万元,成为名符其实的职工公职律师。近年来,他先后获得全国“五五”普法先进个人、江苏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无锡市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江苏省优秀劳动争议仲裁员、江苏省模范劳动争议调解员等,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忠实地践行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崇高宗旨,把党的关怀、工会的温暖传递给了需要帮助的职工群众。(华婕 周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