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 周小华)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表示,湿地、森林和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我国对森林和海洋的保护有了专门的法律,但湿地保护立法尚属空白,他将向大会提交《关于进一步加强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近年来由于湖泊萎缩、过度捕捞、航运采砂、湖水污染等问题,导致洞庭湖水文调节能力下降、湖内生物多样性减少。”秦希燕说,恢复洞庭湖水文调节功能,加强湖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推进洞庭湖区的综合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等已成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组织普遍关心的问题。秦希燕通过调研发现,目前洞庭湖保护还存在湿地保护立法滞后、洞庭湖湿地管理体系有待完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有待提高等问题。
秦希燕建议,洞庭湖湿地保护还要加快湿地保护法制建设,尽快制定湿地保护法。“近年来,我国已在湿地保护立法方面开展了一些前期工作,湖南等省份制定了湿地保护的地方立法。但由于国家湿地保护立法的缺失,也影响地方保护湿地的积极性,弱化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执法力度,尤其是洞庭湖涉及湖南、湖北两省,需要国家立法层面的统一管理和保护。”秦希燕建议,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调动人民群众保护湿地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