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 周小华)随着本报每天送到北京,画家段江华的救人义举,在出席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引起了热烈反响,代表、委员盛赞段江华的义举彰显了雷锋精神,是我们身边的活雷锋;《长沙晚报》的报道很好地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47年前,为了拯救正在铁轨上玩耍的3个幼童,年仅11岁的戴碧蓉勇敢地迎着列车冲上去,却不幸被飞驰的车轮轧断左臂和左腿,被誉为欧阳海式的小英雄。当看到本报报道的长沙五旬画家跳入冰冷湖水中救人的报道后,昨日,正在北京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株洲市残联副理事长戴碧蓉高兴地说:“我要为他点上一百个赞!”
“这是在全国学雷锋日前一天发生的事,我看到报道非常高兴。”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南代表团驻地,戴碧蓉代表接受了记者的专访。戴碧蓉说,段江华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做出了不平凡的事情,这是雷锋精神在现实生活中的体现和生动实践。
40多年前,还是小姑娘的戴碧蓉飞身铁轨拯救3个幼童。40多年来,戴碧蓉一直誉毁相随,甚至有人说过戴碧蓉的精神“可嘉不可学”。“我一点都不后悔!”戴碧蓉说,她救人只是几秒钟的选择,然而40多年来,人们一直没有忘记她,在她失去健康时,她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关爱,父老乡亲的关怀让她心怀感激。“段江华的优秀事迹值得媒体多多宣传,这也是对英雄人物的一种尊重与褒奖。”戴碧蓉说。
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在为段江华“点赞”的同时,还向大会提交了制定《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法》的议案。
“见义勇为是人类的高尚义举,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直受到人们的普遍赞赏。”秦希燕代表说,当今社会勇斗歹徒、救灾抢险的英雄事迹层出不穷,但见义不为的事件、“英雄流血再流泪”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都不利于鼓励、提倡见义勇为。因此,应尽快制定一部全国性的《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法》,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将对见义勇为者的表彰、奖励、救助、安置、抚恤等各项事宜用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尤其是明确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属对国家和社会的救助请求权,明确国家、社会以及相关当事人对见义勇为者的责任,从而使见义勇为的义举受到法律的支撑,为见义勇为者真正解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