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希燕:免费讨薪十年两亿
贾阳
秦希燕,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首届全国十佳律师。在采访中,他那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睿智、犀利的手势语言,给记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关怀农民工,推动恶意欠薪入罪
在2010年全国人代会上,秦希燕提出关于将拖欠工资纳入刑法打击范围,增设“恶意欠薪罪”的议案。当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湖南省进行相关调研并听取他的建议。不久,秦希燕受邀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会上,他对恶意欠薪的现状、原因、后果以及增设此罪的重要意义作了半个多小时的发言,反响强烈,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肯定。最终,2011年1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确立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今年开春,秦希燕到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老刘打电话:“老刘,过年还好吧?”电话另一端传来轻松的回应:“好啊!好啊!谢谢秦代表为我们讨回工资,让我们过个安稳年!”
老刘等8人是来自湖南省涟源市的农民工,从2012年9月起在某工地工作。完工后与单位进行结算,并出具了结算单,但工资一直没有支付。2013年12月,老刘等人要求该单位支付工资,单位负责人仍以各种理由拖欠,双方发生了争执。
2013年12月,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正式启动为期两个月的“为农民工讨工资律师免费服务团”专项法律服务。老刘知道后找到秦希燕,请他帮助讨薪。在掌握、核实相关信息后,秦希燕决定亲自上门“讨工资”。一开始,用人单位消极回避。秦希燕态度坚决地说:“我作为人民选出来的代表来了解真实情况,你们不仅拖欠农民工工资,还避而不见,我一定要管到底!”
执着的秦希燕终于见到了这家单位的领导。针对该领导提出工程质量有问题,秦希燕说:“支付工资和工程质量有问题是两码事,是两个法律关系,你们认为工程质量有问题,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但是农民工工资坚决不能拖欠。因工程质量问题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涉嫌严重违法,甚至是犯罪,如果你们仍拒不支付,我们将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依法追究你们拖欠工资的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最终低头认错,3天之内便将老刘等人的工资全部支付。
早在2003年,秦希燕就在全国成立了首个“为农民工讨工资律师免费服务团”。至今,他已为近2万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2亿多元。
为“三农”问题建言献策
“每年我都要到农村调研‘三农’问题,遇到了一些关于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土地流转等方面的问题,都整理成了议案建议,在人代会上反映。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为社会传递正能量,为广大农村老百姓实现中国梦作出贡献。”在农村长大的秦希燕深情地说。
去年9月,秦希燕到长沙市调研现代农庄发展情况。当时,村里听说全国人大代表来调研,老老少少都聚了过来,你一言我一语,气氛十分热烈。
“老乡,今年收入怎么样?”秦希燕关切地问。“收入是增加了,但与城里人相比,还是差一截。现在我们搞现代农庄,就是原来的农家乐,但还谈不上高端、大气、上档次。”“很多农庄属于违章建筑,没有用地许可证、房产证,大老板们不敢长期投资,银行贷款也难。”“没有人才只有土专家。”“农庄玩来玩去就是树林漫步、餐馆吃住、鱼塘钓鱼,久了就没有吸引力了。”……
乡亲们的话让秦希燕陷入沉思:现代农庄的发展到底可否持续?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如何实现?如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建立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建设?
从2013年10月起,秦希燕开始撰写有关现代农庄发展的主要方向和发展路径的研究报告。他在报告中分析,目前现代农庄的发展仍存在建设用地需求难以满足、贷款融资主体资格难以确定、整体发展水平亟待提升和涉农企业税费负担过重、有关政策难以落实等问题。他建议完善相关法律保障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实现同地、同权、同价,满足现代农庄的用地需求;建立政府投入机制,实行税费优惠政策,拓展融资渠道;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相关发展规划,指导科技和管理创新;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等基本权益;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实现企业敢投、农民愿转、政府放心。在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他向全国人大提出了关于现代农庄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其对策的建议,受到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
30年的法务经验为履职助力
每年参加全国人代会,秦希燕总是准备厚厚一摞议案建议。7年来,他在全国两会期间总计提交议案83件、建议74件,全部立案,绝大部分被采纳,《人民日报内参》先后12次刊发他的建议。据不完全统计,秦希燕提交的议案建议被采纳并上升为法律条文的达68条(处)。
大量议案和建议的背后,是秦希燕在工作之余抽出大量时间到基层调研。在全国人代会闭会期间,秦希燕7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5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26次参加视察、调研。他告诉记者:“没有深入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当好人大代表,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提炼成议案建议,把人民群众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关心什么、需要什么,真实地反映给全国人大。”
1985年,秦希燕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近30年的法律实务经验,使他能够及时将我国法律中存在的问题,从实际到理论加以研究,推动法制完善。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刑事诉讼法期间,秦希燕提出近50条建议,被采纳了20多条;在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他作了近一个半小时的发言,提出29条修改意见,被采纳了4条;他提出关于“严格执行逮捕三个条件”的建议,被列入《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该规定成为2009年中国检察改革的亮点;2010年,针对超期羁押和不正当羁押等妨碍诉讼公正的问题,他提出关于“确立必要性审查机制减少羁押”的建议,引起最高检高度重视,该建议也被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采纳;他提出的关于增设“醉驾入刑”“危险驾驶罪”“恶意拖欠工资罪”等建议,全部被采纳……
作为代表,他还积极关注社会热点问题:针对雾霾天气,他领衔提出就大气污染防治法部分内容进行全面修改的议案;针对腐败问题,他提出关于“反腐败工作法制化、常态化”的建议;2013年,他出版专著《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探索》,长达80多万字,是我国第一部人大代表将理论与实践相联系的专著,该书既有议案建议,又有回函,受到全国人大领导的高度肯定。
秦希燕,希望之燕。法治春意正浓,法治中国建设,就需要有这样的燕子,飞越大江南北,传递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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