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华声在线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其中,日立和不二越因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被免除处罚。
反垄断法施行六年来,国内白酒、国内光学、跨国电子、跨国医药、跨国奶制品、旅游行业、珠宝行业等企业,已经不断被开出罚单。事实上,相比国外的反垄断罚单,国内反垄断部门开出的罚单不仅绝对金额偏低,而且反垄断调查的执法力度也偏弱。
12家在华日企之所以能实施垄断协议超过10年,背后实际上是中国反垄断法律的欠缺和反垄断执法的羸弱。尽管我国现在没有统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且执法力量分属发改委、工商总局和商务部三家,但我国已经在反垄断领域展现出专业执法的力量。某种意义上,逐渐铺展到更多行业的反垄断调查,正在改变中国消费者被歧视与被侵犯的利益格局。
去年,洋奶粉在反垄断调查后降价了;今年,捷豹路虎、梅赛德斯奔驰、大众奥迪等洋品牌豪车,也在遭到调查后主动降价。这就是反垄断执法带给消费者的“执法红利”。接下来,公众最期待的是,反垄断部门在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净化市场氛围的同时,还能将反垄断之剑指向长期以来饱受诟病的消费领域——比如在网络上,有很多网友呼吁尽快对水、电、石油、天然气、通信、银行、房地产等行业领域开刀。
评价反垄断执法的成败,最重要的标准其实不在于罚单的大小,而在于能否最大限度让公众从反垄断罚单中受益。长远来讲,这一方面有赖于执法力量的整合强化,执法技术的改进提高,另一方面也有赖于破除部门利益的阻挠,让反垄断执法真正没有“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