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素宝律师,男,1948年生,中共党员,上海市机电工会法律部部长。1997年5月,上海市机电工会率先在全市工会系统中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从那时起,朱素宝就始终站在依法维权的第一线,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维权工作中,朱素宝将维护的胆略、策略、谈判技巧和调解艺术有机结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参与基层企业劳资谈判近百次,促成签订了几十份集体合同,从源头上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近十年来,他为职工代理了仲裁、诉讼、执行案件287件,为40多家企业工会提供法律服务,使6000多名职工直接受益。
上海机电系统国有企业实施转制改制以来,朱素宝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制定改制规则中始终将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力争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情操作,使改制方案尽可能为大多数职工所接受。2001年以来,上海机电系统300多家企业平稳转制改制,保持了和谐劳动关系,这其中朱素宝功不可没。为此,朱素宝被上海市国资委评为2004—2005年度维护稳定工作优秀工作者。
作为一名工会法律工作者,朱素宝十分注意对基层工会进行法规政策的指导。他悉心摘编的《劳动关系法规政策简编》和编写的《转制企业劳动关系处理问答》、《职工普法学习资料》等,都成为下属工会开展工作的“好帮手”。朱素宝是上海市总工会立法研讨小组成员,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源头立法参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集体合同若干规定》等与劳动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充分表达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意愿。
2006年,上海市总工会聘请朱素宝为第二届法律顾问团成员,集合社会资源帮助工会参与立法、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06年11月21日至12月15日止,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朱素宝当选为“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