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举,男,1955年11月出生。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党支部书记,一级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生,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2年至1995年,天津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原天津市法律顾问处)律师,历任副科长、科长、副主任;1995年10月至今,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先后担任第三届至第八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第四届和第六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第五届天津市律师协会党工委副书记、监事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天津市政协委员、天津市工商联副主席。
他先后荣获“全国十佳律师”、“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市政法系统标兵”、“中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天津市“律师事业特殊贡献奖”和“天津市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十大杰出人物”荣誉称号。
他主要从事经济法律事务服务。曾先后为花旗银行、戴姆勒.克莱斯勒(总部)、施耐德电气(中国)、壳牌石油公司(中国)、摩托罗拉(天津)、扎努西(天津)、斯波泰克(天津)、奥的斯(天津)等多家著名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先后担任天津市财政局、天津海关、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及天津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渤海石油、中交一航局、雅马哈电子乐器等企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还为渤海银行组建、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组建、经建融资租赁项目收购及组建等数十起市内外的重大项目提供服务。
他代理并组织律师团队承办了上百件影响大、数额大、难度大的诉讼案件,其中包括作为天津市人民政府的代理人参加诉讼。还组织律师团队接受政府委托承办多项“群众事件”的处理工作,如大港区“常、小、杨村土地纠纷案件”、西青区大寺镇“燃气燃爆案件”等。该律师还多次参与地方性立法工作和地区间经济协作协议的起草工作。
他带领的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曾两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其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为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的联系单位。
他参加发起创建的第一家律师合作机构“八方律师联盟”,由国内十二个中心城市的著名律师事务所组成,形成坚定的发展与作业合作体系,在国内形成强大的专业集群,使事务所的作业能力和影响力大幅提高。
他先后在各种刊物上发表文章六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