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繁旭律师,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家一级律师, 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曾先后被评为“全省十佳刑事辩护律师”、“全省十大优秀律师”、“全省十大杰出青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英雄模范”、“黑龙江司法行政系统模范工作者标兵”、“全国十佳律师”、“哈尔滨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哈尔滨市优秀律师”等50多项荣誉,2008年6月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多年来,他带领的律师事务所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学东菜创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活动达标单位”、“省直文明单位标兵”、“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黑龙江省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团体冠军、“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先进律师事务所”、“市级青年文明号”、“五星级信用律师事务所”、“先进基层党组织”等60多项荣誉,2013年3月,被市政府聘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成为龙江律师界的排头兵。
从业27年来,孟繁旭带领律师大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连续10年开展全国助残日法律义务服务活动,与南岗区残联、社会福利院等单位签订助残扶残协议,开展助残、助老活动,每年都组织律师所的党员律师公益服务团(70名志愿律师),连续10年开展维护职工权益工作。孟繁旭认为,作为一名律师,应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要有一颗不畏艰险、坚持正义的心。在法律服务工作中,他充分发挥律师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执业以来,孟繁旭律师承办各类案件近千件,刑事案件近500件,其中宣告无罪24件,从轻或减轻处罚的350多件,其中有些不乏是在省内乃至全国也有广泛影响的大案要案,如哈尔滨“乔四”流氓集团案、傅启超被虐待致死案、新杨三姐告状案、王海打假案、省教委专案、齐齐哈尔“4·28”黑社会专案等等,有的是省政府督办案件,有的是中纪委经办和关注案件。孟繁旭律师担任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哈尔滨啤酒集团、黑龙江电视台等45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私营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多年来担任黑龙江省律协领导,省政府参议咨询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咨询委员、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省委组织部部风监督员等重要职务,并被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聘为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