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成律师,法学学士,1991年至2000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38集团军任职律师,2000年至2004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38集团军检察院担任检察长,2005年至今,在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他自1992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担负500余起刑事、民事、经济案件的辩护和代理,办理多起具有全国性影响的大案、要案。因律师工作功绩突出,先后一次荣立一等功,一次荣立二等功,三次荣立三等功,1999年在第二届“全国十佳律师”评选中被评为“全国十佳律师”,其先进事迹被《法制日报》、《中国律师报》、《中国青年报》等多家报刊、电台进行过报道。
他已办理的过重大刑事案件: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8集团军政委邵松高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案;成都军区司令张继贪污、受贿案;黑龙江绥化市委副书记马烈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郑泽诈骗宁夏自治区政府、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案,该案涉及诈骗金额18亿,是2008年全国最大的诈骗案之一;陈亚军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2007年年底,陈亚军因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被检察院提起公诉,陈父聘请张律师作为陈辩护人,经过张律师的辩护,一审法院判决陈无罪释放等等。
他办理的重大民事、经济案件:66393部队与中国希格玛公司合同纠纷案;北京军区与河北沧州市琅坨子村特大土地纠纷案;长春星火实业有限公司与河南林州建筑工程公司房地产纠纷在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案;河北省承德市华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纠纷案;北京市石景山区海冠假日酒店与凯莱国际管理公司仲裁案;北京银谷科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二六三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居间合同仲裁案;北京轩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吉禾豆品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