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电子商务立法进程加快,将于明年10月前完成法律草案,草案在征求各部门、地方、电商企业、协会、专家等意见后,争取2016年6月提交全国人大财经委全体会议审议。这是记者从20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召开的“电子商务立法框架和疑难问题研讨会”上获悉的。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主任施禹之透露,目前电子商务立法已经完成了14个课题研究项目,将于明年三月完成立法大纲。
据悉,这14个课题研究项目包括监管问题、准入机制、电子合同、电子支付问题、在线知识产权保护研究、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纠纷解决机制、电子交易信息保护、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研究、快递与电子商务协作发展等。
“从这14个课题研究项目,可以大致看出电子商务法的框架。”施禹之说。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处长赵雷表示,在电子商务立法所面临的挑战中,如何统筹把握好产业链首当其冲,尤其是要关注作为电子商务最后一个关键环节的物流。据其介绍,双十一期间,快递业6天处理5.4亿快件量,日最高峰1。026亿件,今年大数可能要接近140亿件。“这几年,在我们的努力下,电商与快递形成‘错峰发货均衡推进’”的协调机制,效果明显,没有出现大面积爆仓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谢勇认为,电子商务的相关立法要解决四大问题:交易安全问题、合同条款不公平问题、违约责任问题以及更为细化的快捷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他同时建议推进网络后台实名制。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指出,如何进行政府创新管理也是电子商务法考虑的问题。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作出的个人网店无需工商登记是电子商务管理很好的一项创新,如今却又有强制登记的倒退趋势。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表示,电子商务立法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现行法律对网购行为的规制操作性相对较弱,使个人信息保护屡屡出现流失现象。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完成的一份电子商务法专家建议版立法大纲中,专门对此做了详细规定。建议对个人信息实行分类管制,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敏感内容,对数据型信息进行一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