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车讯网
12月16日下午,商务部、工信部等八部委联合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北京中国科技会堂召开闭门会议,商讨《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条款,后者有望于明年年初实施。
据汽车流通行业分析师桑之未透露的信息,新的《办法》涉及到品牌授权、日常经营过程以及售后管理等诸多方面。据了解,在新的《办法》中,整车厂商对经销商的授权将依然保留,但时间由一年一次改为五年一次。
在这一模式下,以往整车企业利用年末不续约威胁经销商就范的情况,将大为减少。汽车厂家如果在品牌授权未到期时提前解约,需要回购经销商设备、设施等,并赔偿经销商建店投入。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厂家压库、压配件、搭售精品等情形也将得到规范,厂家的手不能伸到经销商怀里乱摸了。据了解,有的汽车厂家已经开始着手准备,成立相应部门,对退网的店全盘收购。
据悉,现行的《办法》于2005年4月开始实施,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办法》规定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方面均由主机厂控制,汽车厂家建立了在市场中的强势地位,强制压库、搭售车型等种种不合理现象也开始浮现。
因此,有关部门之前已经组织汽车行业对《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进行不断完善,目的是为了厘清汽车厂家和经销商之间的关系,改变现有整车厂一家独大局面。但效果似乎并不明显,因此,能有效改善这一现象的新《办法》犹如弦上之箭。12月18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将就最新版本的办法再次提交修改意见,《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最终版本有望于不久后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