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网
工信部电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11月17日透露,此前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待12月5日征求意见结束后进行汇总和适当修改,有望12月底出台。
短信范围扩至微信、微博等新型社交媒体
该规定从法律层面明确,未经用户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其发送商业短信息。对于违反规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
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并严格遏制“按号段”发送、在线自动收集等群发方式,明确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应当拒绝接收方式并随短信息告知接收者,不得对接收者拒绝接收短信息设置障碍。
此外,征求意见稿把短信息的范围从单纯的手机短信扩充至包括微信、微博等新型社交媒体方式,并对违反规定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确惩罚措施。
端口类垃圾短信最难管,治理战成“拉锯战”
新华网记者采访发现,垃圾短信主要来自三类“黑工厂”。
一是普通手机卡,就像平常用手机发送短信一样发送“点对点”垃圾短信;
二是短信端口,如果发送短信的号码是以106开头,就是利用端口发送的;
三是“伪基站”,当用户经过其辐射区域时,就会收到垃圾信息。
不同来源的垃圾短信,整治难度也不相同。
对于“点对点”垃圾短信,目前治理手段已趋成熟。2013年工信部全面推进手机实名制,实现了对个人号码发送垃圾短信的溯源和处理。
“伪基站”虽是最难打击的发送方式,但由于其本身就违法,因此除了通信部门,公安部门也在打击。
但对于端口类垃圾短信的治理,则长期处于“拉锯”状态。
2008年工信部就开展垃圾短信整治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总是无法根治。如果上网搜索“短信群发”或“短信平台”等关键词,依然会发现大量靠群发短信为业的网站。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调查显示,今年上半年,接近七成受访用户认为垃圾短信数量在减少,但这种改善离百姓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
每小时发垃圾短信可净赚1万,3万罚款“隔靴搔痒”
垃圾短信背后的利益链条,是导致屡禁不止的主因。
在上海从事营销工作的李姓男士表示,和其他营销方式相比,垃圾短信虽然不招人待见,但传播效果、人均成本都非常划算。
目前垃圾短信的行情价是每条纯利润0.04元,发送100万条短信基本在4个小时内即可完成。也就是说,不法分子每小时即可净赚1万元。如此计算,上限为3万元的罚款可谓是“隔靴搔痒”。
利益之下,本该守卫短信门户的一些运营机构,也屡次卷入这一利益链条的行为。2009年和2012年,先后有运营商地方分公司涉嫌为垃圾短信发送提供便利。
工商部门让找通信部门,通信部门管不住广告主
各部门缺乏协调甚至推诿,直接导致打击垃圾短信低效甚至流产。
知名电信专家付亮表示,垃圾短信大部分都是商业广告,这属于工商部门的职责。当用户向工商部门投诉时,工商部门会让用户找通信部门,但通信部门又管不住广告主。
在新加坡发送一条垃圾短信最高可罚5万多元
发送垃圾短信者最高3万元的处罚,在知名互联网与通信律师赵占领眼中,并不算重。
在新加坡,违法发送垃圾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可被重罚约514万元人民币,违法发送一条垃圾短信,就可能面临最高约5.14万元人民币的罚款。由此,斩断垃圾短信利益链,还需要更高层级的立法推动。
而付亮认为,工信部并没有深度的处罚权,它的机构设置只到省一级的通信管理局。所以,在县或者地级市一级,电信部门根本无法处罚。有鉴于此,规定草案中的处罚措施实施结果,尚待观察。
他同时建议,规定细则应更细化。如,规定里的举报方式需改进。用户只能向一个部门举报,且举报后要等上15天才有反馈,这容易让用户失去举报的兴趣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