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工作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通知》指出,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全会专门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作出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体现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以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体现了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自觉和自信,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决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牢牢把握四中全会的重大理论贡献、重大制度设计和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通知》强调,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人民检察事业正确方向。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执法办案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通知》强调,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切实找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总体布局,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要结合检察职能和执法办案,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工作。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要积极推动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严惩司法腐败。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要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提升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要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
《通知》要求,要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结合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顶层设计。重点研究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等重大改革部署。
《通知》强调,要按照《决定》关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大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为检察环节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通知》强调,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同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总结今年的工作,谋划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努力增强学习贯彻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