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现不当减刑假释案件要坚决予以纠正
201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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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义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简称《规定》),并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有关情况。该《规定》强调,检察机关发现不当减刑、假释案件,要坚决予以纠正。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张本才介绍,检察机关发现执行机关减刑、假释建议不当或者提请减刑、假释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依法向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同时将检察意见书副本抄送执行机关;发现法庭审理活动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在庭审后及时向本院检察长报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发现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不当的,应当依法向作出减刑、假释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