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为避免“有钱人、有权人花钱买减刑”情况的发生,今年年初,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规定,严格减刑、假释案件程序。连日来,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首次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了裁前公示、公开开庭审理。
6月13日,江苏高院官方网站对105名减刑假释人员进行了裁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罪犯个人情况、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历次减刑情况、执行机关减刑假释建议及依据。据悉,这是江苏法院首次通过网络对减刑、假释案件向社会进行裁前公示。从6月起,江苏法院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将一律通过江苏法院网减刑假释公示公告平台向社会进行裁前公示。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于6月12日对司法部燕城监狱报送的43起减刑案件进行了公示,这也是北京法院系统首次公示减刑案件。此次公布的减刑案件共涉及服刑罪犯43人,其中包括原国家级足球裁判陆俊减刑案,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陆俊获得5次表扬,1次单项表扬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1年。
6月12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琴断口监狱公开开庭审理9名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据悉,这是新规实施后该市首批减刑假释案件,也是武汉市首次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武汉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减刑假释案件将择日宣判,宣判后相关裁定将在武汉法院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