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女,汉族,44岁,大学本科,农工民主党党员,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省女律师协会会长,国家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三八红旗手、被农工党中央表彰为“社会服务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省妇女权益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刘玲秉承执业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业道德,累计代理各类案件1200多件,义务法律咨询1万多人次,常年担任20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多亿元。她在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期间,共提出议案建议60多条,其中关于制订法律援助法、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加强基层女性维权法律知识宣传等议案建议受到大会关注。她关注女性弱势群体,每年抽出时间走进学校、社区、企业宣传法律知识。她带领全省女律师积极为妇女提供法律维权服务,累计承办近百件妇女法律援助案件。她兼任盐城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援助中心主任,12338妇女维权热线直通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她无偿为被侵权妇女献计献策近1000条。她注重提高业务能力,先后在《法治时代》、《律师世界》杂志上发表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经验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