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人大代表要为人民群众代言
201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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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与她接触就能从她那干练的外表中感受到真诚和热情。她说,“2001 年6 月,我从公务员岗位辞职创办了瑞信律师事务所,开始了人生的一次新挑战。十多年来,带领我的团队一直在援助第一线,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农工民主党法律援助中心挂牌在我所,盐城妇联12338 维权热线与律师所的办公电话捆绑,连续三年每年派出两名律师到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坐班律师。”
2008 年,刘玲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这也是江苏省恢复律师制度后第一个来自律师界的全国人大代表。从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那一天起,刘玲就担起这份荣誉背后的分量和责任。她十分注重发挥自身的职业优势,把平时的工作调研、走访思考以及老百姓的所需所求,都用精湛深厚的法律知识写成了一份份议案和建议。过去的五年,她共提交给大会23 件议案,39 件建议。由她领衔提出的议案“关于修改税收征管法”和“制定社区矫正法”已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今年,刘玲再次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参会前,经过多次调研和精心准备,她一下子提出了关于改革现有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的建议、关于加快制定社会救助法的议案、关于将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国家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关于修改仲裁法的议案和关于制定违法行为矫治法的议案等多件议案和建议。
对于老百姓普遍关心的房价过快上涨的问题,刘玲代表说,如何控制中国的房价,是当今政府一项重要工作之一,但客观情况是,久控未见成效,很多城市的房价未降反而上涨,老百姓对高房价怨声载道。房价怎么下来,我的观点是,关键问题是改革现有的土地供应制度,将70 年的土地使用权分摊到年,土地按揭,地价下来,房价自然会下来,房价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地价在涨,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是造成高房价的根源。房地产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合二为一的不动产,把70 年的土地出让金一次性摊入房价,房价基价被抬高。虽然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但没有针对“招、拍、挂”方式下的土地一次性出让本身进行调控或改革,房价上涨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抑制。而实施土地年租制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开发企业无须一次性交齐70 年出让期限内的所有土地出让金,而是按一定年限分期支付使用土地的出让金。这样,选择年租制方式购房,可以降低房价中土地出让金成本所占比例,是一种更多买房人可以接受的新的房价构成制度。同时,还可大幅降低开发门槛,减小融资压力,缓解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问题,房地产开发的金融风险也随之降低。对政府而言,实行年租制意味着政府需先垫付一部分资金投入土地的前期开发。但从长远来看,作为利益主体之一,政府所获得的收入不仅不会减少,而且因为可以每年重估土地租值,能够持续不断地取得土地增值收入,政府出租土地收入也更为稳定平衡,更能可持续发展,更符合政府财政成熟模式的要求。当然,对于依赖土地财政的有些地方政府而言,分期支付意味着一次性财政收入的减少,这很有可能成为此项改革推行的障碍。为此我建议,根据各地经济发展不同情况,对中西部不发达城市和沿海还没有形成产业支撑的开发区等城市化进程还处于刚起步阶段的地区应考虑采取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在发达城市如上海、北京以及深圳等城市化建设较为成熟的地区,则可采用年租制进行试点,不断完善,待取得经验后可逐步推行,走出一条我国土地使用市场化的新路,这与十八大提出的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完全一致。(本刊记者/夏莉娜)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2013第5期 责任编辑: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