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婧跑会┃ 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思考显现价值 建言推动法治
作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湖南代表团的一员,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每年两会都会吸引众多媒体的镜头。2017年3月2日,湖南代表团抵京。一到驻地,秦希燕放下沉甸甸的行李,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将准备的议案、建议再斟酌、再修改。“作为全省万余名律师的代表,我知道自己肩负着律师界同行的重托和希望,我也将积极履职,将大家的一些想法和声音传达到大会上,为国家法治进程贡献我们律师的智慧。”
在采访过程中,秦希燕向记者晒出了他今年向大会提出的议案建议清单。今年全国两会,秦希燕共准备提交议案11件,建议12件,内容涉及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立法、科学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打击校园暴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等。
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立法的问题,秦希燕向记者表示,噪声污染已经成为环境污染的重要部分,严重影响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对人体伤害极大。但目前我国噪声污染防治立法存在的噪声污染判断标准界定不清,事先防治措施不力,执法部门分工不明,执法保障力度不够,处罚过低等问题。他建议通过立法,明确环境污染判断标准,整合部门职能,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加大事先防治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并适时考虑追究刑事责任。
就校园暴力频现的社会现象,秦希燕向记者娓娓道来。近年来,暴力事件频现校园,已经直接威胁到在校师生的安全,严重干扰了校园的正常秩序。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科学、整体、完善和配套的处理制度和防治体系。秦希燕建议,尽快出台“反校园暴力”立法,修改与校园暴力配套的相关配套法律,建立“一校一律师”制度,实现法律介入常态化。同时建议规范和加强联合打击,净化校园环境和文化市场,建立校园暴力危机管理机制,重视法规针对性,倡导依法治校,切实防止和打击校园暴力。
目前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节奏也在加快,生存压力渗透在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近年来过劳死的现象在中国频繁发生,如何完善工伤保险制度,防止“过劳死”问题亟待解决。对此,秦希燕向记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国法律只有工作时间、工伤及职业病等方面的规定,对于“过劳死”问题,还未形成系统的控制制度,理论研究及实务操作也都尚未形成定论,关于控制“过劳死”方面的法律还有待完善。因此,秦希燕建议将“过劳死”纳入工伤保险保障,明确“过劳死”的认定标准,设置专门的“过劳死”认定机构,强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权利,并建立“过劳死”的补偿与赔偿并存机制。
就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秦希燕向记者表示,两会开幕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中就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新增加了两款规定,但受人民法院判断夫妻债务主要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标准的影响,经常出现离异妇女为前夫买单的情形。秦希燕表示,要彻底解决这一现象,建议充分保障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的知情权,对未能保障夫妻双方知情权的,则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时,人民法院应改变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强调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实质审查。另外,人民法院在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应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
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已在全国试行并逐步走向深入,但却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进行规范,法律依据不足,迫切需要进行社区矫正立法。秦希燕介绍,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已经纳入了立法议程,于2016年12月1日公布了《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但该意见稿需要进一步完善,并加快立法进程,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秦希燕认为,在制定《社区矫正法》时,应当明确社区矫正性质和定位是国家刑罚执行,明确社区矫正机构性质及其工作职能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同时,应当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成、身份,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保障;增加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或者社区矫正中止等相关内容,以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
身为法律人,秦希燕的议案、建议中还有很多是关于立法、修法的,如修改和完善《律师法》的建议、修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及增设见死不救罪的议案,修改《担保法》第10、29条的议案,修改《土地管理法》第2、8、9、43、62、63条的议案,修改《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并增加相关条款,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议案,修改《矿山安全法》第2、3、4、8、12、20条及第26条的议案,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4、11、15、19、21、34及第50条的议案等。
除此之外,他的建议当中还有涉及电信诈骗防治、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可持续发展、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这就是人大代表秦希燕,为民建言,为法献策。不论他的种种建议能否一一得到最快的回应,他的思考都已经显现出了原本的价值。
来源:中国律师公众号
记者:曹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