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代表建议加快精神病人犯罪管控法治化进程
一纸司法鉴定并不是“免责金牌”
就在全国两会召开前不久,武汉面馆砍头事件、南京宝马肇事案等精神病人犯罪问题将公众舆论聚焦在精神病人犯罪管控的议题上,也为平安中国建设提出新的考验。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多位法律界代表直面社会治安顽疾,为推进精神病管控法治化建言献策。
预防:建立统一的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库
“精神病人犯罪一直是严重威胁社会治安的危险因素,如何做好事前预防,在保障人权的前提下,减少其社会危害性是我一直关注和调研的方向。”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分局大阳沟派出所所长郑尚伦代表给记者拿出他从2015年开始调研的资料。
“长期以来,由于一些家属不愿配合、没有及时诊断评估以及信息没有共享等问题,客观地造成了精神病人尤其是重性精神病人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给相关部门排查以及管控工作带来了被动。”针对这一现实问题,郑尚伦建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立精神卫生工作信息共享机制,牵头建立全国统一的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库,实现信息同民政、公安等部门互联互通、交流共享。
“全社会要消除歧视,要认识到精神疾病患者是弱势群体,应给予患者足够的人文关怀,对他们多一些尊重、关爱和善待。”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秦希燕代表认为,在“家庭为主、政府为辅”的管理模式之外,要把精神病人的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卫生、民政、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网络监控体系,及早发现精神病患者的发病征兆,督促监护人对其约束、治疗。加强对精神病人群的管理登记,对于精神病人肇事实行责任倒查。
惩治:提升司法鉴定的科学性、真实性、公信力
一旦发生精神病人犯罪事件,舆论焦点总是追问如何保证司法鉴定的科学性、鉴定意见对最终量刑是否产生影响等。对此,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代表认为,必须要规范司法鉴定管理,提升司法鉴定的科学性、真实性、让司法鉴定的公信力有保障。
秦希燕认为,精神病司法鉴定也并非唯一依据,享有裁判权的法院仍须依法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情节进行综合评判。
“对于已经涉嫌犯罪的精神病人,要合理整治,集中羁押,配备完善的医疗保障设施。”傅莉娟介绍说,现在湖南已经有一些地区建成配备完善医疗条件的羁押场所,但相对于实际存在的精神病人数量还远远不够,应该继续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保障:设立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救助基金
重性精神疾病社会危害大,医治时间长且易复发,造成很多患者因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而中断治疗,最终导致一些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不能及时被救治,为社会安全埋下隐患。
郑尚伦建议学习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政府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对因家庭贫困等原因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一般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免费的保护性救治,确保病情得到控制、不恶化;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畅通住院救治渠道,实行免费救治,对有暴力倾向的要实行强制性救治,通过完善的救助康复机制,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医疗康复保障,确保对重性精神病人“控得住、不流窜、不肇事”。
来源:3月7日《检察日报》
记者:郑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