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兰州单双号限行措施推出就变,到武汉“奖励举报车窗抛物”被叫停……近年来,一些事关群众权益的政策,要么出台就被叫停,要么在出台后躺在纸上、挂在墙上,要么卡在“最后一公里”无法执行,沦为“断头政策”。
代表委员们认为,一些地方出现的“断头”政策怪现象与依法治国精神不符,要避免政策法规“朝令夕改”,必须开门立法,规范政策运行过程,同时实行责任倒逼机制。
一出台就被叫停 政策遭遇“断头”?
2014年9月16日,甘肃省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实行为期半年的重点区域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道路交通压力、轨道交通施工及冬防工作是采取限行措施主要原因”。仅仅过了4天,兰州市又表示“经充分考虑公众意愿和建议”,将原限行方案进行优化调整,9月21日至29日在主城区实行单双号限行。
类似的例子不仅出现在兰州,武汉、东莞等地都曾出现“断头”政策。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梳理发现,“断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半路夭折型。以兰州市“限行”政策为例,由于缺乏民意基础或法律依据,在试行一段时间后不得不叫停。武汉市从2012年起试行“车窗抛物”有奖举报,统计显示,近半数车窗抛物者拒交罚款。今年1月,这项政策已经悄然叫停。对于叫停的原因,武汉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缺乏必要法律法规支持。
——无法落地型。尽管中央一直在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但仍有一些政策卡在“最后一公里”,有政策无落实。黑龙江一家奶企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校企合作热情高涨,也出台了包括发放实习生补贴在内的一些好政策,但由于程序过于繁琐,企业对接收实习生并不积极。“有关部门规定职业学院学生到企业实习可以享受一定金额的补贴,但除了户口限制,还得让人每天去固定地点按手印。一共实习三个月,按手印往返时间加起来可能就得半个月,企业哪儿愿意给自己添这个麻烦啊?”
——僵尸无用型。一些政策不符合基层实际,无法发挥作用,成为“摆设”。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人阮永川告诉“中国网事”记者:“云南省规定,施工单位要缴纳工程总造价的3%左右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些大项目甚至只要求缴纳的比例更低,但据了解,工程的人工费用要占到总造价的40%左右。尽管这个政策方向是很好的,但实际运行起来,由于设定的比例太低,还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穿新鞋走老路 急功近利是根本原因
“一些人仍在穿新鞋走老路,新门派老住户,对于解决实际问题却不在行,我们一定要警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联常委潘庆林认为,之所以一些政策无法真正“落地”,同政策出台前,有关部门没有充分听取民意有很大关系。“关在屋子里面造出的车,又怎么能在路上跑得起来呢?”潘庆林说。
而兰州市限行政策出台后同样招致市民普遍的反对,在全国人大代表、首届全国十佳律师秦希燕看来,政策法规的制定过程不规范,不透明,不科学,缺乏可行性论证,出台后肯定会“水土不服”,甚至缺乏可操作性。
秦希燕认为,政策不稳定的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在决策过程中常常表现出急功近利的倾向,采取“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政策法规。在进入执行阶段后,下级政府和部门往往对上级政策作出弹性解读,寻找政策变动机会,有些人则畏首畏尾、决心不大。
武汉市“车窗抛物”有奖举报在施行3年后不得不叫停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支持”,潘庆林认为,这和干部缺乏依法行政的意识有较大关系,“匆匆出台政策往往草草收场,他们不需要承担由此导致的一系列行政成本责任吗?”
听民意依法规 责任倒逼让政策不“断头”
秦希燕认为,作为依据法定程序制定的政策法规,一经出台,应当要保持其稳定性和连续性,如果政策法规“半途夭折”“颁而不行”,不仅削弱了政策权威性和政府治理效果,还增加了公众对政策法规的不信任,造成人、财、物等资源的损耗和浪费,影响了政府公信力,更重要的是会失信于民。
捡一个烟头奖励5分钱,灭一只老鼠奖励1元钱,陕西省咸阳市在2010年创卫期间临时出台的这项奖励政策,导致一些地方甚至出现排队交烟头的场面,不得不在实施21天后终止。“这是政策出台前缺乏科学论证的典型。”阮永川认为,不管出台什么政策,都必须充分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才能避免各种水土不服的政策出台。
秦希燕建议规范政策运行过程,前期充分调研,规章、规范性文件施行后,开展立法“跟踪问效”,开展“立法回头看”,政策法规的制定机关、实施机关应定期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定期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潘庆林建议实施责任倒逼机制。“群众认为不好、社会评价不高的政策,该退回去的就退回去,还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谁出的政策谁负责。地方政府在出台政策前,不要拍脑袋,多去问问群众该怎么做。”(采写记者:白靖利 陈文广 潘祺 庞明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