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日报
本报讯 立法是分配和维护社会正义的第一道防线,提高立法质量,维护立法公正,是全社会对立法工作的共同期待。杨伟程坦然,自己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深知本次修改《立法法》的重要性,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立法法》修改草案将以前仅有“较大的市”独享的地方立法权下放给所有“设区的市”,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明显扩容。杨伟程说,立法权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权力,同样存在被滥用的可能,防止立法腐败也是反腐败的应有之义。有必要强化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较大的市的立法监督和法规审查,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审查不能走过场,坚持遏制地方立法中的地方利益法制化和部门利益法制化。
杨伟程认为,对地方立法权不能一放了之,需要完善地方立法质量的保障机制。下放地方立法权后,尤其要防止地方立法权被过度滥用,避免与上位法冲突,避免出现地方立法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性法规的政策化趋向。他建议,应成立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审查机构,防止地方性法规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损害公民基本权利。
“立法就是打造关好权力的笼子,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道防线,也是为人民群众提供的保障公民权益的特殊公共物品。”杨伟程说,法律质量的优劣,这个笼子是否牢靠、这道防线是否坚固,直接关系到法律的权威,尊严的公信力。法律质量的优劣,不应是立法部门一家说了算,还是应“大家”说了算,要听人民群众的,以民意满意度为首要标准。因此他建议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有助于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除此之外,杨伟程还建议增加法律案通过前评估,立法后评估等新规。他说,立法中要重视表决前评估,实现表决前评估的常态化,每一部法律法规出台前均应接受评估,过表决前评估这道“质检关”。同时,立法后评估是立法工作“回头看”的重要机制。每一部现行法律都需要进行全面的立法后评估,根据执法和司法暴露出的法律缺陷问题,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立法需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杨伟程说,从理论上讲,没有一成不变的法律,没有绝对完美的法律,只有在不断修法中接近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