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检察日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张伯晋) “尽快建立一套科学的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是各级政府必须认真填写的现实答卷。”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今天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何谓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高明芹解释说,按现代政府治理理论,公共管理要实行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目标对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无指标则无考核,无考核则分不清治理之优劣。”因此,只有建立起明晰的指标体系并付诸实施,才能将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化,避免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上“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
高明芹谈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因此,建立上述考核指标体系,是对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落实。
“建立法治建设指标考核体系,国际上已有相对成熟的经验。”高明芹建议,“总结国际国内经验,组织专业力量,通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尽快建立起科学完善、操作性强的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以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