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大数据法律研究中心10日舆情分析称,在两高报告发布前期,“花钱买刑”“以权赎身”再次成为网民关注的“网络热词”。最高检的统计显示,从2014年3月到9月底,最高检已建议收监执行800名罪犯,含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82人。
山东泰安原市委书记胡建学经批准保外就医1年,此后连续7年续保;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10年刑,法庭宣判当日从法院直接回家“保外就医”。减刑假释、监外执行,原本司法中的人性化政策,在“权力寻租”的诱惑下,竟演变成特权之人逍遥法外的通道,严重腐蚀着司法公信力。
点评
海南川海律师事务所赵建平律师说,计分考核是办理减刑假释的重要依据之一。按照相关规定,罪犯的很多行为都可以被加分,每次加两三分并不显眼,一旦累计起来却很可观,隐蔽性较强,很容易被违法者利用。
此外,“监外执行”规则设计尚不健全,公检法司从审批到监管对接不畅,易造成服刑人员“脱管”。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律师说,有的罪犯未到社区矫正场所报到,存在“脱管漏管”现象,对审判前未羁押、审判后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监所检察部门无法掌握相关情况,存在无从监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