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个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律师秦希燕代表建议修订《水污染防治法》
201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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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已经不能适应2014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不能满足水污染防治的实际要求。建议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第八条,进一步明确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让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水污染防治工作也应当保障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例如建议建设单位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等。目前,任意向地下排放污水、废水的现象仍十分严重。一旦污水、废水被注入地下,很难监控其对地下水的污染程度,且难以治理。因此,建议将从法律层面防止地下水被污染必须杜绝污水、废水随意向地下排放的现象。
(本报记者 吴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