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湖南代表团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到会听取意见。湖南代表团团长徐守盛,副团长杜家毫、于来山、陈肇雄、谢勇参加审议。到会听取意见的还有李适时、龚建明、黄伯云、卓新平。
审议中,不少代表提出:当前立法中存在“越位立法”、“部门立法”、争权诿责、立法质量和效率不高、法规规章“打架”等问题,这样立出来的法有失公正。立法要与解决社会的突出矛盾和焦点问题同步,不能立不痛不痒的法,或者是缺少实用性的法。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认为,对部门利益法律化的问题,不宜过度放大。他说,除了部门规章里可能反映部门利益法律化比较突出外,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广泛听取意见、调研,制定出来的法律,我们还认定为部门利益法律化,对我们推进依法治国,在全社会树立尊法用法守法的理念会有巨大的冲击。
全国人大代表、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丽莎则建议,就地方法律制定也要开展一些专题培训,“指导我们基层人大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在立法过程中少走弯路”。
张平说,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一批重要立法项目上取得新进展,通过立法推动和落实重大改革举措,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对有关法律问题作出决定,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有力促进和保障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围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保证法律正确有效实施,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问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加强与地方人大联系,共同推进人大工作完善发展。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代表们的意见建议,更好地落实到今后的各项工作当中去,把人大常委会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潇湘晨报记者 杨杰妮
[审议现场]
一位代表提出23条建议
会议现场,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针对立法法修正案提出了23条建议。“立法评估太重要了,这是最大的亮点。”不过,什么叫做立法评估?怎么评估?秦希燕认为应该进行准确定义。他还建议,在立法法修正案中应加入“建立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黄志明、刘德辉、罗祖亮、张苹英、田儒斌、龙飞凤、张青娥等代表也先后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