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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两高报告。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郭爱玲、刘荣喜、宋文新、杨伟程、张桂玉、江保安、江林昌、高明芹等代表先后发言,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我是来自基层的一名律师界的代表,与法官、检察官同为法律共同体的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发言主题围绕“以法治引领改革与发展”。
高明芹认为,作为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的司法工作者,更需要增强政治定力和坚守法治定力,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自觉做知法、懂法、护法的执法者。要司法公正如山,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办案,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为民热情似火,扎实改进司法作风,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要自身清廉如水,深刻认识到不公不廉是莫大耻辱、枉法裁判是一生污点,自觉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
会上,高明芹从“尽快制定法律监督法”、“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以及“切实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高明芹建议,“制定法律监督法,是克服当前我国法律监督分散立法缺陷的必然要求,需要从监督的内容、权力配置、监督程序、监督保障方面以立法的形式加以明确,让法律监督工作有法可依,监督到位。”
同时,为推进依法治国、创新社会管理,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组织应当普遍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在这方面,我们潍坊市人民政府已经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提供法律参考,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时提供法律服务,当好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高明芹认为,应从各级政府机关和国企率先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内外法律顾问工作协调机制,逐步建立购买法律服务的费用支付机制,并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和继续教育等四方面着手。
高明芹提出,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旧三难”问题日益改善,质证难、发问难、辩护难等“新三难”问题依然突出。如何尊重律师辩护权,充分听取律师辩护意见,关系到维护司法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
高明芹建议,从立法方面、司法体制方面、国家行政方面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构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工作和法制权威,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原标题:高明芹:制定法律监督法 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