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希燕代表:打击拐卖儿童的建议
2014-03-10
查看次数:
次
关于加强收养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拐卖儿童的建议(摘要)
据有关数据统计,我国每年有10%左右的新婚家庭没有生育能力,在加上失独家庭、丁克一族的数量越来越庞大,对收养婴儿的需求越来越大。与此同时,有大量的儿童由于各种原因得不到应有的抚养,非健康出生不愿抚养,非婚生育不想抚养,天灾人祸无力抚养,夫妻离婚嫌弃不养等等,需要得到抚养关爱的儿童也越来越多。这一对矛盾本应互相弥补,但在事实上,商业婴儿、医生“兼职”贩卖婴儿的丑闻不断见诸报端,甚至衍生了专业上户口的中介,拐卖儿童俨然形成一条黑色的生态链。
目前,收养管理中,立法严重滞后、对收买儿童打击力度不够、有偿送养缺乏规制、收养拐卖举报制度没有有效建立。因此,秦希燕代表建议,第一,修改《收养法》等法律法规,将DNA等技术检测作为办理收养手续的必要条件。第二,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有偿送养儿童。第三,修改《刑法》规定,加强对收买儿童行为的刑罚力度。第四,加强宣传,建立有效的举报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