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2013年,浙江张氏叔侄冤案引起全社会关注。在这起案件中坚守检察职责,坚持为该案申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张飚,更是让检察官的形象深入人心。”参加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检察机关在纠正冤假错案方面作出的努力给予肯定。
服刑近十载的张辉、张高平叔侄被依法再审宣告无罪;河南李怀亮被羁押十多年后终于获得自由;18年前浙江萧山抢劫致死案中陈建阳等5名被告人被宣布罪名不成立……2013年,很多冤假错案得到纠正。
“整个社会对此都有共同的感受,纠正冤假错案,本身就是一个进步。”王俊峰说,很多冤假错案是历史的沉疴,这给冤假错案纠正本身带来很多不确定性。因此,依法纠正冤假错案至关重要。
司法审判涉及社会生活秩序,关系到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和尊重程度,更与公民的荣辱和人身安全息息相关。因此,王俊峰认为,纠正冤假错案,不能停留于为了纠正而纠正,更需要思考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根据这些原因,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上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避免冤假错案发生。
王俊峰欣喜地看到,2013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出台了《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其中专门对加强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监督纠正冤假错案提出了明确要求。与此同时,他建议高检院继续出台细则,制定评判冤假错案的标准,明确纠正冤假错案的程序。
王俊峰说,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全社会对检察机关的期许。
发布时间:2014-03-09 作者:谢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