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日报
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建议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连续违法可按日计罚
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认为,我国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的需要,部分内容应进行修改。他已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全面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议案,并拟定了一份修正案(草案)。
秦希燕说,现行法规对政府责任的规定过于狭窄,促使法律难以执行到位;在法律制度方面还有很多不足;法律责任方面存在诸多漏洞等。
“比如规定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的环境质量负责,但大气具有流动性,更多污染是在本辖区产生,影响周边区域,如果政府仅负责各自区域,不利于环境的保护。”秦希燕建议,应将政府作为监督对象,建立环境责任追究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提起诉讼。为有效遏制常见持续性环境违法行为,在不增加环境行政罚款上限和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同时,可以通过累积计罚,成倍地提高罚款上限,实质上加大了处罚力度。“对于连续性违法行为每持续一天或每重复发生一次,均视为一个单独违法行为,并规定对其实施按日或按次连续处罚。”
(原文标题:全省各县今年将实时监测PM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