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食品问题频频挑战公众认知底、老人倒地“不敢扶”,这些问题凸显诚信缺失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一些全国政协委员在讨论报告时呼吁,需要完善具体可行的黑名单制度,同时应加快配套“信用”立法,完善奖惩制度,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信息孤岛”致失信成本低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而目前信用缺失仍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软肋”。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层出不穷的毒奶粉、细菌超标的月饼、毒豆芽等失信现象屡见不鲜。马年春晚小品《扶不扶》给许多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扶起跌倒老人之后反被讹诈的事例,让人们在伸出援助之手时不免心里打鼓。
全国政协委员、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红宇分析指出,重建诚信已迫在眉睫。目前银行等领域内虽有各自信用体系建设及黑名单列表,但由于信息无法共享,形成“信息孤岛”,外界很难获取,结果导致 “失信者”违法成本较低。
“商务如果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可以通过政府的监管予以打击,但遗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为谋私利睁一眼闭一眼,由于缺乏基于覆盖全社会的黑名单制度,失信者能很轻松地逃避监管,几天在这里‘假摔’,露馅后换个地方再演,本质上纵容了失信行为。”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钱学明指出。
细化“黑名单”制度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今年1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并要求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逐步消除“信息孤岛”。
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刘红宇认为,征信体系的最终完善就是要尽快实现不同领域内的信息共享机制,让“黑心商”“老赖们”“假摔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全国政协常委、广西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刘慕仁建议,一方面要深入细化黑名单制度,如设置违规底线、动态管理及阳光公开办法等,另一方面尽快完善奖惩制度,对“黑名单”追踪监督,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一旦失信就要受到严重惩罚,消除失信者的侥幸心理,真正实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信用立法 让信用建设“有法可依”
刘慕仁认为,除了完善黑名单制度,还要设立法律“高压线”,同时加强舆论监督,约束自然人和法人行为,促使其树立诚信。
刘慕仁说,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诚信、守法等基础的东西就愈发重要,要以一部完善的“信用法”来夯实诚信基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刘红宇指出,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系统、完整的专门法律、法规来调整社会信用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关系。现行法律涉及社会诚信方面的规定较少,内容过于笼统、抽象,给法律执行造成障碍。建议尽快探讨以政府为主导,发挥市场能动作用的信用立法的可行性。
发布时间:2014-03-06 作者:张紫赟 姜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