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让法官敢向法外干预说“不”
马虎成委员 青海海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已经60岁了,从业律师已近40年,最初是一名“公家人”,后来成了社会人。这么多年,我和团队在全国各地代理了很多案子,见证了依法治国进程的显著进步。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民间和官方的法治意识都在逐步增强。从立法层面看,我们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相对完备的法律制度。但从司法实践看,眼下司法公信力还不足,法律在一些地方缺少应有权威。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一些地方官员经常干预司法。
如今老百姓法治意识增强,维权意识觉醒,但多多少少都“怕官”,遇到法律纠纷不敢和政府叫板。一次,有个当事人的车被地方政府扣了,四处奔走讨不回来。“为什么要不回呢?”当事人说:“我们不敢去,公安局长说了,再来要车就把我们抓起来。”我感到不公,便坚持代理这个案子。其间的艰辛一言难尽,但最终我们胜诉了。当庭宣判以后,一位政府官员站起来向车主一方鞠躬道歉,赔偿5万元。对此,老百姓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老百姓敢于维权,懂得找律师打官司,这是社会的进步和文明。
现在老百姓法治意识增强了,政府官员更要学会依法行政,避免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法官要挺直腰杆,依法审判。法律有权威,法官才有尊严,司法才有公信力,老百姓才会拥护我们的司法制度,社会才可能和谐。
多年来,我一直担任多个地方政府的法律顾问,参与国企改制、处理群众涉法信访等。日常工作很忙,但我一直在坚持做一件事:利用法律顾问的身份向政府官员“灌输”法治意识,宣传法律知识,这是一个润物细无声的过程。希望有一天,地方官员见到法官都很客气,法官审判案件时很“牛气”,并且敢于向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官员说“不”!
发布时间:2014-03-04 作者:张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