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女童保护全国两会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义孙,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俞金尧等3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建议,应将儿童安全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落实四部委意见,出台权威的防性侵教育教案;同时完善立法保护,废除嫖宿幼女罪等。
“孩子的安全应该是最重要的”
座谈会发布的《2013年儿童安全教育及相关性侵案件情况报告》显示,2013年以来,性侵儿童的恶性案件在全国各地呈持续高发状态,自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被媒体曝光的案件就高达125起,平均2.92天就曝光一起。
在公开报告的2013年性侵儿童案件中,教师是曝光最多的犯案群体,达到33起;校长作案达到10起,列第三位,官员作案达到6起。这严重冲击了社会的心理道德底线,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安全感产生了相当负面的影响。
“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确实有很多大事,但孩子的安全应该是最重要的。儿童安全保护,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来参与。”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说。
朱征夫认为,这么多性侵儿童案多发的一大重要原因,是儿童性安全教育的极度缺乏。“在很多孩子眼里,老师家长的话就是权威。当权威人士来侵犯他的时候,他们可能连喊都不知道。”
“女童保护”呼吁建立犯罪者备案制
在座谈会上,朱征夫、曹义孙还提到“废除嫖宿幼女罪”问题。朱征夫认为,嫖宿幼女罪是将幼女作为“卖淫女”处理,但实际上,幼女未成年,不能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据悉,2013年7月最高法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明确表示完全赞成废除嫖宿幼女罪。昨天与会政协委员强烈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并入强奸罪”。朱征夫指出,我国目前缺少公共监护制度,导致留守儿童、流动人员子女已成为儿童性侵害的“重灾区”,与国外不同,即使孩子被监护人伤害,目前我国不能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
“女童保护”项目还呼吁参照国外经验,建立性侵犯罪者姓名、照片、犯行的备案制度。对有性侵史的人,应出台强制性规定,终生不允许担任和儿童相关的工作、不得进入孩子聚集地。在涉及未成年人的职位招聘时,需特别提示有性侵犯罪记录者不得从事。
“目前最需要改善健全的就是儿童保护的法律环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童小军说。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她表示最希望看到“国家真正启动儿童保护制度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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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