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风险大,购买需谨慎
文 / 理也
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房”,一般是指在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这类占用集体土地进行的建设,等同于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进行流转,用于商品住宅的开发。由于这种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也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所以叫做“小产权”。显然小产权房不被我国法律所认可,但是小产权房以其低廉的价格,在这个房价高涨的年代,获得不少人的青睐,然而这种小产权房却蕴含着巨大的风险。
一、无法获得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此,城镇居民在购买小产房后将无法获得政府房管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
二、面临停建、强拆的风险
购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小产权房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制拆除。那么购房人只能基于合同无效,找开发商追索购房款,这样一来购房人就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追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三、拆迁很难获得补偿
如果是村集体或者村民在履行了审批手续的用于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的,则是扩大了销售对象,那么根据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购买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的规定,而拆迁补偿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是成员享有,买受人也就无权获得相关拆迁补偿。
四、开发行为监管缺位,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小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过程存在很大监管缺失,开发资金基本是依靠开发商自律进行管理,一旦建设单位的资金或其它环节出现问题,极有可能变成烂尾工程。开发商资金能否按时到位,能否保证质量交付房屋都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同时,由于小产权房开发单位一般都不具备商品房开发资质,监管严重缺失,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而且,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易出现问题。
五、抵押、上市面临困难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不动产证等合法手续,没有不动产证的房屋,购房者想要以其向银行抵押贷款或是上市交易将面临巨大困难。
由此看来,小产权房由于无法获得不动产权证书,又违反法律、法规相关的规定,在购买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切勿贪图便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