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志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长期以来,我国以“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为禁毒原则,完善了毒品治理体系,取得了禁毒的长足成效,但毒品问题仍十分严峻。制毒、贩毒等刑事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吸毒人员众多,且呈现出多元化、低龄化等趋势,甚至部分未满18岁的未成年吸毒、贩毒,而演艺界明星涉毒事件似乎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值此国际禁毒日之际,给大家盘点盘点我国《刑法》中涉毒的相关规定,并奉劝各位千万别触碰法律底线,不论是吸毒还是贩毒,一朝沾染,必将后悔终生。
1、毒品的危害
众所周知,毒品不仅摧残吸毒者的身体、健康,更会扭曲吸毒者的人格、心理,极易让吸毒者走上自残、自杀、犯罪极端。此外,吸毒需要以大量的金钱支持,即使拥有富裕的家产,也会因吸毒而一贫如洗。因此,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过程中,往往会破坏自己家庭,加剧诱发贩卖毒品、诈骗、抢劫、盗窃等各类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社会安定。
2、无论贩毒数量多少均应追究刑责,重者可判死刑
毒品不是你想买就买、想卖就能卖。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如果贩卖毒品的数量较大(以海洛因为例50克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可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毒品虽贵,但生命价更高,奉劝各位不要以身试法、一失足成千古恨。
3、利用未成年人贩毒或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从重处罚
由于未成年人涉世不深,难以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往往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如果利用或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是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从重处罚的结果就会等着你。
4、不贩卖只持有毒品也构成犯罪
毒品可不是财产,不是你想持有就持有,即便是你不吸不卖。因为我国《刑法》已经明文规定,非法持有鸦片、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轻则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重则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4、罂粟花虽漂亮但不能私自种植、观赏
罂粟开花确实漂亮,但漂亮的罂粟花也不可私自种植。我国《禁毒法》明确规定,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凡是非法种植的,一律强制铲除。此外,如果种植罂粟达500株以上或者抗拒铲除的,则会涉嫌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5、请客吸毒绝非好客之道
经常有人以生日趴为由,邀请亲朋共同吸毒,请客吸毒绝非好客之道,不仅害人更害己。根据《刑法》的规定,引诱、教唆或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情节严重,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强迫他人吸毒、引诱或教唆未成年人吸毒,则处罚更重。
6、容留他人吸毒不是简单地讲哥们义气
总有人认为只要自己不吸毒,包容一下朋友吸毒是一种哥们义务,无关紧要,从而便为朋友提供场地、帮助等。相信大家都熟悉演艺界中涉毒的几个明星,其中就有为朋友提供吸毒场地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已经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因此,不要以所谓的哥们义气害己害人,一旦发现吸毒,要及时制止,并报警。
7、吸毒成瘾可强制隔离戒毒
虽然单纯地吸毒并不一定构成犯罪,但公安机关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吸毒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对于吸毒成瘾的“瘾君子”,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并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强制戒毒,且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最后,一起回顾一下我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禁毒运动:“虎门销烟”。
1839年6月3日,林则徐下令在虎门海滩集中销毁鸦片,至6月25日结束,共历时23天,累计销毁鸦片总重量达237万多斤。虎门销烟结束翌日恰好就是国际禁毒日。吸毒者一日吸毒终身戒毒,贩毒者一次贩毒可能就是终身牢狱,让我们铭记历史,自觉、共同抵御毒品之害。
附我国《刑法》与毒品相关的罪名: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脏罪,第349条;
4、走私制度物品罪,非法买卖制度物品罪,第350条;
5、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条;
6、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2条;
7、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8、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条;
9、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5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