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两会律师代表委员“好声音”之
关注弱势群体,彰显法律的人文关怀
【导语】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一年之计在于春,全国两会虽然已经已经落下帷幕。但是,两会的“好声音”一直余音绕梁。今年两会律师界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共计27人,作为法律实务界的代表委员在这次两会上发出了哪些“好声音”,这些议案建议的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如何?哪些代表委员在媒体上发出的声音最具震撼力?这就是我们这期专题所要回答的问题。
【在这里读懂专题】弱势群体,也叫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弱势群体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而非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形式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在我们的潜意识里“农民工”、“妇女”、“儿童”、“婴儿”、“老人”、“下岗工人”等等都是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第三期《让农民工感受到公平正义》讲述了律师界的代表委员为农民工利益而呼吁呐喊。这一期,我们将通过梳理代表委员提交的涉及到“婴儿”、“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议案建议,讲述如何让社会弱势群体感受到法律的人文关怀!
【婴儿——婴儿安全岛】
背景:保护弃婴生存权利
婴儿安全岛,是的一次尝试与探索。建立“弃婴安全岛”的目的是为防止弃婴在野外受到不良环境侵害、延长婴儿存活期,作为弃婴接收设施和临时庇护场所。对于弃婴岛的设立与否一直都是社会争议的焦点——弃婴岛尊重生命还是在纵容遗弃?3月18日,成立仅仅50天的广州弃婴安全岛的关停更将“弃婴岛”推向了舆论的漩涡。
I 观点:弃婴岛尊重生命还是在纵容遗弃?
关于弃婴岛的设立会导致更多弃婴现象的发生,全国人大代表陈舒认为,这只是因为弃婴岛的设立给了弃婴一个集中的场所,所以才会引起媒体关注,而弃婴这种现象古已有之。以前是往儿童医院、福利院门口扔,相比而言,现在已经少多了。相反,她认为弃婴安全岛是对社会发展有积极作用的,这是我们社会文明和经济社会负担能力增强、进步的表现。
朱列玉委员认为,弃婴这种行为本身已经构成犯罪,这与弃婴的地点与场所无关。“相比于恶性弃婴行为,因为某些特殊而被迫将婴儿放在弃婴岛算是情节较轻的。弃婴岛的设立不是违反法律,而是凸显一种人文关怀,而这正是社会所缺少的。”
潘晓燕委员认为,设立“婴儿安全岛”的事实基础是社会上弃婴行为的不可避免性,其指导思想又是以生命至上、儿童权益优先为原则,与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
他认为,建立“婴儿安全岛”在某种程度上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并非根除弃婴难题的良策。“‘婴儿安全岛’只是一个过渡性办法,必须加强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儿童——有买才有卖】
背景:拐卖儿童犯罪依旧猖獗
我国每年有10%左右的新婚家庭没有生育能力,在每年的新生婴儿中大概由10%左右的非健康婴儿,非婚生育无法抚养、天灾人祸无力抚养等现象客观存在,失独家庭、丁克家庭的数量越来越大,要求收养儿童的越来越多。由于存在大量的收养需求,导致买卖儿童获利的现象在社会上一定程度的存在,拐卖儿童犯罪行为仍很猖獗。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表示。
部分家庭因为不符合法定收养条件,只能不经登记私自收养,无法得到法律的调整规范和保护。‘爱心妈妈’袁厉害收养孩子,但一场火灾却导致7个孩子丧生的惨剧引发人们的思考,也再次拷问我国的收养制度。
现行收养法只考虑家庭与个人收养,对于大量爱心人士、社会慈善组织收养的相关事宜则没有规定。因此,着力建立健全收养法律制度,加强对收养的监督管理,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陈舒认为,收养法对民间非法收养关系缺乏有力打击。收养法规定未办理法定收养手续的收养是无效收养,但是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将导致对非法收养关系的打击力度不够,纵容拐卖儿童犯罪行为。
VIII 彭雪峰委员:所有的法律法规,应该充分考虑是否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针对被收养儿童档案缺失、无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身份信息无法依被收养家庭信息更改等现状,全国政协常委、法学博士彭雪峰建议尽快完善被收养儿童的户籍登记制度,确保被收养儿童享有和其他儿童一样的权利。
【预防青少年犯罪】
【关注农村留守妇女】
背景:妇女权益保障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城乡空间、经济结构、就业和收入结构、生活方式、农民的社会地位和思想观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如何更好的保护农村妇女权益也将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和研究的课题。由于城市妇女的经济状况、教育程度、文化理念等平均水平要高于农村妇女,因此,农村妇女需要社会更多的关注与帮助。
【老人——老有所养 老有所托 老有所医 老有所乐】
随着中国老龄社会的到来,养老问题将是社会不得不面对的重要任务。在今年和历年“两会”律师界的代表委员无论是从老年的基本生活保障还是从老年人的精神抚慰方面都提出许多有益建议和议案,为积极应对中国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做了理论和制度准备。
XIII 秦希燕代表: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
面对目前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现状和问题,秦希燕代表认为,传统的家庭养老难以承担养老服务;农村社会化集中养老服务体系还相当滞后;老年服务场所和设施还不能满足养老服务的需求;经费投入难以保障;服务人员严重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是当前我国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他在2012年提出《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的建议》中指出,要加快农村养老体系建设,实现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解决当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存在的诸多问题,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让农村老年人真正享受到我国改革开放和城市化成果。
他认为首先应当统筹规划,实现城乡养老服务体系的均等化;其次,要加大投入,实现资金保障均等化;最后 ,要加强培训实现专业服务人员配置均等化。加强农村专职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具有事业心、责任感、慈善情的专业化队伍。
“人越老越怕孤独,老人的精神满足需求远比物质需求更为强烈。关注老人的精神养老,也是关注我们每个人的未来。”住渝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彭静提出:要完善老年人精神赡养配套制度,给予老年人更多精神抚慰。
彭静在调研时发现,不少子女认为,让老人不愁吃穿就是尽了孝道。所以,一些子女将老人送往养老院后就撒手不管了,更有甚者,虽然和老人同住一个城市,但几年也不去看望。
【结语】衡量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不是看他的都市有多么地繁华,不是看他的富人有多少财富,而是看他的底层人民的生存状况,而是看他的底层人民是否都是有尊严地活着。从先进国家的经验来看,一个社会文明地对待社会底层,其途径无非在于:一是尊重社会底层,二是国家保障社会底层享有体面生活。就我国而言,当务之急在于消除系统性的、制度性的歧视和排斥,以切实有效的措施让社会底层共享发展成果,成为具有尊严感、幸福感从而也具有归属感的社会成员。无论是为“被遗弃婴儿”构筑“弃婴岛”式的家,还是为千千万万儿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无论是对青少年犯罪要预防,还是对农村留守妇女要关注;无论是对老年人要做到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依,还是要重视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每一条建议都对社会的弱势群体给予了人文关怀;每一条议案都对社会底层的民众一次精神的鼓舞。我们相信,将这些建议议案落到实处,“让人民有尊严地活着”将不会再是一句政治宣言。我们期待,将这些建议议案落到实处,一定会彰显法律与制度的人文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