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闻网长沙1月11日电 中央政法委1月7日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邀请秦希燕等12位律师代表走进中央政法委机关大院,共话政法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
孟建柱对12位律师的到来表示欢迎。他说,律师事业发展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司法文明程度。律师处于全面依法治国第一线,既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素养,又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充分发挥广大律师的重要作用,对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眼中只有法条,没有全局,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要解决这些问题,还是在于理念要提升。改革越深入,司法理念越要提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首届全国十佳律师、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如是说。
秦希燕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主持司法改革工作,亲自抓顶层设计、抓统筹协调、抓推进落实。带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司法改革重要举措不断推出,孟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司法体制改革20次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司法改革文件41次,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出台157个司法改革文件,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人民群众获得了深切的认知感。
他表示,司法改革共有十一大亮点。一是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出台,第一批7个省,第二批11个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清理权力清单,突出办案者主体地位。院长、庭长回归办案第一线。加强权力监督,让办案者成为责任主体,“责任重,担子重,压力大”。
二是人大授权最高检启动“公益诉讼试点”,共办245件,使“环境污染无人管”、“国有资产流失无人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改革出台,法院、检察院、司法部出台规则,规范了程序、扩大了范围,使之有职有权,履职尽责。
四是跨区法院、巡回法庭、检察院的设立,办理了大量案件,提升了公信力。
五是社会治安防控完善。长沙公安8月1700多人武装巡逻,全国公安开展特警、巡警、治安民警联合巡逻,震慑违法犯罪活动。
六是干预办案依法追究。今年3月,国办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规定、两个规定作为高压线,为公正司法提供保障。两院一部(公安部)分别出台实施办法,11月,中央政法委通报了5起案件,制度上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司法环境得到改善,排除干扰,负面清单,领导干预司法,全程留迹,带上紧箍咒。
七是深化了公安改革。户籍改革,网上居民证的办理等,权力做减法,便民做加法。创新网警巡查执法,6月、8月,全国两批共189家省市公安网警巡查执法。有效提升网上“见警率”,使人们感到网络社会公共安全感。
八是法院立案登记。4月人大通过立案登记改革意见,5月1日全国实施。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案件,分别因此增长22.9%、75.8%、60.5%。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实现阳光立案,得民心,顺民意。
九是保障律师权力。8月,两院、两部联合召开了律师工作会议。强调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力,切实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9月,两院三部出台规定,对如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作出全面规定,明确了律师权利保障。各地出台了许多细则,司法部加强了推动和指导。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新型关系,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律师倍受鼓舞,充分发挥依法治国的积极性前所未有。
十是两院司法公开。秦希燕说,其中,法院对全国法院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上网公布,依法审理,刘志军、薄谷开来减刑作出裁定,影响极大。法院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秦希燕表示,检察院做到了能公开一律公开,信息查询、文书上网、重要案件信息发布,辩护与代理预约四大平台,保障了知情权、监督权,提升了公信力。
十一是法律援助,范围扩大,质量提高。90%意见被司法机关采纳,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更加积极主动,进一步地体现律师的中立性、公益性、法律性和权威性,为党和政府排忧解难。
秦希燕认为,司法改革取得八大成效。一是提高了群众参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如人民监督员制度。二是让公民权利得以伸张。如立案登记。三是解放司法生命力,提升司法效率。如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负责制。法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辅助人员三类,分别占33%、52%、15%。效力提升。四是司法公开,阳光司法。五是司法公正,巡回法庭、两院改革。六是司法便民,权利减法、便民加法。七是人权保障,律师权利保障是人权的保障的体现。八是改善司法环境,设定高压线严防领导干预司法。
“司法改革体现的五大特点。”秦希燕说,主要是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借鉴了国外有益经验;坚持了有序推进。
“总之,司法改革找到了规律,抓住了牛鼻子,解决了难题,引领了司法改革步入了正轨。过去的一年是司法改革成效显著的一年。作为人大代表,我感受到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满意;作为律师,感受到法律共同体取得成绩的骄傲。”秦希燕说。
针对司法改革存在的一些问题,秦希燕还建言献策。他认为,随着改革的深入,司法改革进入了攻坚期,还有些问题值得高度重视。
一是法院、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中员额入额问题。
他说,法院、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39%的员额限制,使入额竞争激烈。尽管已有试点,已有好的经验,但在人员分类中问题多、政策性强、难度大、关注度高。建议:通过过硬的指标和透明公正程序解决这一难题,探索通过遴选委员会这一相对权威和中立的人员组成的组织,对候选人按一定的量化标准进行评估,既让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又能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二是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管理中历史债务化解的问题。
秦希燕表示,目前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存在欠债,资金存在缺口,对于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管理中历史债务化解问题,建议进行政策性调整。
三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应当完善的问题。他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旨在“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因此,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应当:
第一,强化证人、鉴定人出庭,加强非法证据排除,严格贯彻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具体事例省略)
第二,完善合议庭制度。合议庭组成人员应当随机抽取,防止案件刚进门,两头都找人。
第三,加强庭审监督。证据之所在就是胜诉之所在,司法的公信力在于司法的公正,司法的公正关键在于证据、在于庭审,强化庭审质量是确保公正的前提。建议:设立庭审监督专员,聘任已退休庭长、副庭长听取庭审,向庭长负责,合议庭意见不一致时,听取庭审监督专员意见。杜绝庭审走过场,走形式,强化当庭确证、判决。
第四,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允许当事人录音、录像,强化司法阳光,庭审笔录可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录音整理,交书记员核对异议之处,存卷,确保庭审记录公正、完整。
第五,强化办案的责任主体和办案主体,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把裁判权真正还给责任者,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第六,立案登记实现了阳光立案,但目前法院案多人少,压力很大,应当探索与立案登记制相配套的具体措施,使立案登记更为科学高效,更好地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此外还要政法工作要创新理念。秦希燕说,五中全会强调“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念引领时代”。创新是五中全会的核心理念,政法工作要提升司法理念,形成支持创新,服务创新,保障创新。
他表示,理论界有人认为,讲法治就不可能实现法律、政治、社会三效果的统一。在认识上,认为强调服务大局就可能脱离职责,不讲法律;在思维方式上,眼中只有法条,没有全局,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在实践上,不将办案自觉置于大局之中,忽视办案结果和应赢得社会大众的认同。
他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还是在于理念要创新。改革越深入,司法理念越要创新,司法理念的提升,促进体制、机制、方法上的创新。比如,要加强产业转型升级重大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要进一步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依法惩治破坏环境的各类犯罪等。
针对公安改革问题,秦希燕表示,目前,公安机关一线警力应该加大投入,协警、辅警的法律地位不明,迫切需要解决协警、辅警法律地位问题,明确其执法主体资格。
关于切实解决律师会见难的问题。他说,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律师行使辩护权的重要内容,律师会见权具有保障人权、实现程序正义的重要意义,是公民权的基本要求,而刑诉法修改后,律师会见难,尤其是三类犯罪案件,律师会见难的现象仍然存在。实际中,有的案件侦查机关以“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为由,拒绝律师会见;有的案件对律师会见的次数加以限制;有的侦查机关常以“不可以监听不等于不可以旁听”为由,在律师会见时,变相监听等。尽管刑诉法47条赋予律师行使申诉、控告权,但因缺少中立者介入,依靠侦查自纠,难以实现有效救济。
秦希燕表示,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改革三类案件现有的会见许可制度。法律规定许可会见并不等于不能会见,应当细化不能会见的具体事项。会见中赋予律师会见录音拍照权;明确规定侵犯律师会见权的不利后果,对侵犯律师会见权的行为给予必要追究。真正将刑事诉讼法赋予律师的权力落地生根。
他最后认为,加强涉外专业人才培养,特别是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秦希燕说,知识是生产力,知识产权是核心竞争力,创新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目前加强涉外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尤其是要加快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迫在眉睫。特别需要建立人才引进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制度,为海外引进人才提供法律帮助,防止发达国家借以侵犯知识产权为名挤压和遏制中国人才的引进战略。
座谈会持续了3个多小时。孟建柱听完律师们发言后,他要求出席座谈会的有关负责同志,要研究制度化设计,畅通与律师的沟通渠道,让广大律师进一步参与到政法工作和司法改革之中,广泛听取律师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共同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