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进律师:宪法日活动应充分接地气
2015-02-05
查看次数:
次
来源:检察日报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大进
作为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对会议讨论并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全过程记忆犹新。他说:“宪法日的设定有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家对宪法日有着很深的期待。”
“每年12月4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李大进认为,开展宪法教育是将宪法精神深入人心的重要途径。他说,宪法教育对每个公民都非常重要,把宪法教育开展好,首先要通过生动的形式、通俗易懂的方式来展现宣传教育内容。由于宪法条文是法言法语,有些表述对老百姓来说可能比较生涩、不易理解,通过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宪法,就能让大家产生兴趣,主动接受教育。其次,意识的开启是把人从被动变为主动的重要因素,宪法教育要培养公众的宪法意识。宪法意识的培养关系到公众能否接受教育、接受和认知到什么程度。“培养公民的宪法思维和宪法意识,是所有公民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活动所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这种素质的培养需要赋予其实质有效的内容,同时需要持之以恒地坚持。”李大进认为,宪法教育必须要和公民的具体权利义务相结合,做到内容充实,要选取和公众有直接关系的事项来沟通和教育。比如,公民的言论自由是指什么?财产权是指什么?等等,这些都是和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对他们非常有用。
李大进非常赞同国家公职人员宪法宣誓制度,他认为,通过仪式化的程序能强化宪法权威,让国家工作人员对宪法、法律产生敬畏并将之内化为道德约束和法律约束,从而起到好的示范作用,引领全社会尊崇宪法。宪法宣誓绝不仅仅是一种形式,而是真正把宪法和公职人员的履职连接起来。我们要很好地去构架、去构想,包括从国家主席到基层公务员,在什么时间、什么场合、以什么形式宣誓,都要很好地去设计和安排。
向宪法宣誓,可以让宪法不再是一个抽象的名词,而是突出人民权利本位,促使公民主动监督宣誓主体的职务行为,进而在全社会强化宪法至上的法治理念。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方面,李大进希望宣誓能够庄重、深刻、简洁,不要空话套话。他说,“宪法的宣誓制度要非常务实的,要把它变成深入内心的举措。”
在采访最后,李大进表达了他对宪法日的期待:“我希望大家能够对宪法日有很好的认知,公民、法人要从内心对宪法产生敬畏、产生信仰。在每个宪法日,所有的公民能够在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中感受宪法,唤起护法、尊法、守法的意识,所以,宪法日活动要充分接地气。”他反复强调,宪法日活动不要流于形式,要赋予其深刻的内容,并以具体行动不断赋予宪法日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