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舒代表:希望所有人都尊重宪法
201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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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日报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杂志主编 陈舒
“希望所有人发自内心地尊重国家宪法日,不要走过场,真正让大家接受一次很好的宪法精神的教育和洗礼。”12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如何看待国家宪法日、如何依照宪法审查法律等问题发表了看法。
“设立宪法日有特殊重要意义,这表明我们党和国家更加坚定依法治国的理念。”陈舒表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设立专门的宪法日,表明国家将要依据宪法实现法治的统一。在陈舒看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设立宪法日,有助于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尊重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陈舒表示,我国地域辽阔,法律构架多样、层级较多,如果不以宪法为标准,很难做到国家法制的统一,“设立宪法日,更进一步强调了国家治理不能违反宪法的精神”。作为连任三届的全国人大代表,陈舒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十分关注。“这是非常关键的一项制度,既然党已经明确赋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应该把这个责任担负起来。”陈舒告诉记者,完善这一制度,最根本的是要对多个层级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依照宪法进行备案审查。
该如何更好地进行备案审查?陈舒认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需要从多个层面努力,对违背宪法精神的法律,要进行修改或废除;对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要依法撤销和纠正。如果备案审查后认为符合宪法精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要跟踪监督好法律的实施,督促司法机关引导全社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宪法监督的渠道、路径、程序,都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细化,这项探索也要依法有序进行。”陈舒认为,实践中,有一些问题,如社会公众或全国人大代表可否直接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律、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一旦提出,该如何进行违宪违法审查等等,需要进一步研究细化。
谈到宪法教育问题,陈舒代表认为,要进一步加强针对性,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宪法教育,避免“空洞”说教。在陈舒看来,宪法教育分两个方面:对普通群众而言,应该依照宪法进行公民权利义务教育,让每个公民了解到,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既享受权利也要承担义务,每个人不论地位高低、财富多少、年龄大小,都应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承担宪法规定的义务;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言,要依照宪法教育其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
“离开宪法来讲所谓守法、依法,都是空谈。”陈舒认为,宪法是一个标准。而很多案例、生活中的故事,都可以潜移默化地用来宣传宪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