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征夫在内地与香港律师业合作新政策推介会上致辞
20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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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香港与内地经贸关系日益频繁,相关法律问题层出不穷,已有的香港或内地的律师很难兼顾两边的法律问题及事实问题。为了使香港和内地律师之间进一步融合,形成统一的法律服务市场, 在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贸易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的推动下,内地与香港律师业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合作。
2014年8月5日,朱征夫律师在香港出席了由广东省司法厅、香港律师会和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司法部律公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协办的内地与香港律师业合作新政策推介会。推介会上,朱征夫律师代表全国律师协会和广东省律师协会致辞。
此次会议推介的主要是新出台的两个新办法:一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试行办法;二是内地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