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6日—29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长沙举行。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4项工作报告,审议了2个决定草案、5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案。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来山、副主任谢勇、刘莲玉、徐明华、蒋作斌、陈君文,秘书长彭宪法等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孙建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兰香,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列席会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列席会议。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禁毒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阳红光作了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草案)》的说明。在审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草案)》过程中,秦希燕代表认为,制定此办法势在必行,这个办法体系是完备的,有许多亮点,他着重从十个方面对该办法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在审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和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过程中,秦希燕代表说,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深有感触,敷衍了事的情况存在,而且比较严重。他建议,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过程中,要及时把意见反馈给代表,在反馈意见中不满意的建议,承办单位要与代表见面,面对面进行沟通,在此基础上重新作出答复,促进问题解决。在代表联络方面要关注能否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而不是要求代表开会时举手就完事,要召开代表建议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