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女方: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男方与女方于X年X月X日在XX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子女X名,名叫XX。现双方因原因导致感情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离婚: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子女抚养及探视
XX尚未成年,由男方(女方)直接抚养,女方(男方)自X年X月X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至18周岁止。
女方(男方)自X年X月X日起固定时间从男方(女方)处将子女接走,于X日送回,男方(女方)予以配合。
财产分割
登记于男方(女方)名下位于X处房屋一套(产权证号)及房内家具、家电等物品归男方(女方)所有,X日之前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男方(女方)于X日之前支付房屋折价款。
登记于男方(女方)名下的车辆(牌号)归男方(女方)所有,男方(女方)X日之前支付折价款给女方(男方)。
双方名下的存款、住房公积金、股票、债券归各自所有(一方所有)。
双方各自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归各自所有。
债权、债务分配方案。
其它事项
双方承诺对该协议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等情形。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自留存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