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光荣的劳动者,你不是一个人在奋斗,你还有一群伙伴在与你并肩作战,你还有一个强大的组织在为你撑腰,那就是“工会”。那么,对于你身后坚强的后盾,自己又知道多少呢?接下来,请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了解吧!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工会不仅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还能代表职工与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克扣职工工资、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等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形且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工会将会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工会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以外将组织职工进行活动,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的同意也可以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
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工会经费的使用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关于工会,你是否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呢?我们辛勤的劳动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而工会就是我们劳动背后的保护伞,让我们的每一滴汗水能够实现跟多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