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购房成为现在的潮流选择,不过,想提取住房公积金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其提取手续复杂,除需要提交各种材料外,还涉及到许多流程。
为解决该问题,近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今年9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将进行简化,今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将更方便。
住房公积金除了购房还有什么用途呢?“瘦身”体现在哪些方面?
今天,秦联律师就和大家来聊聊住房公积金的那些事儿!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用途一: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用途二: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支付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部分的房租。
用途三: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依照该用途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 首次提取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2)购房合同(缴存人不是购房合同签约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2)城市规划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的宅基地批复文件或其他建造、翻建批准证明文件;(可只提供复印件)
(3)乡镇(含)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大修证明(或危险等级鉴定书、危房通知书);
以上证明材料(2)、(3)、(4)可只提供复印件,其他均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
(4)缴存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配偶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配偶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及收入情况证明,无配偶的提供人事管理部门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5)经房屋租赁审批部门为出租方办理的《房屋租赁许可证》(承租私房的提供);
(二)缴存单位初审后,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缴存人;(三)缴存人向受委托银行提供《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提取证明材料;(四)受委托银行审核后将原件退回缴存人,将复印件留存,采取转卡或转账方式为缴存人办理提取。采取转卡方式的,只能转入缴存人本人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采取转账方式提取的,只能转入缴存单位基本存款账户。
其中,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应先到国管分中心审核,审核合格的,缴存人再按上述程序办理提取业务。
以“职工诚信承诺+信息共享对比”为基础。此次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瘦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9月1日起,提取公积金无需完全提交上述材料,在填写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后,凡可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联网审核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可以减少80%的材料量。
如果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记载信息为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且单位已经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则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在北京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北京购买二手房,只需要通过身份验证即可办理业务,无需提交其他材料,真正实现“零材料”办理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