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王遇到一件烦心的事,他此前应朋友的请求担任其开办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从来没有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但公司未履行判决,小王的朋友也躲避不见,人民法院就根据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通知小王履行判决,否则就要对小王处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王颇为疑惑,自己的行为难道要承担这么重的责任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应办理工商登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从事的经营活动属于职务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是由公司承担,但并非意味着法定代表人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此外,根据《公司法》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是单位犯罪的主体之一,而单位犯罪的处罚通常是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判处刑罚。
司法实践中,法定发表人通常被认定为是公司的重要管理人员,一旦认定公司构成犯罪,法定代表人则通常会判处相应的刑罚。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单位,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小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输了官司,又不主动履行判决,人民法院依法可以依据前述规定,并根据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通知小王履行判决。
鉴于小王只是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并没有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真正负责人是小王的朋友,相关责任应由小王的朋友承担。
但工商登记依法具有公示效力,小王应主动向人民法院说明相关事实并提供证据,积极配合法院等有关机关开展工作。
公司工商登记一经登记并公示,就对外具有公信的效力。社会公众通常认定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与公司开展相关业务通常要求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进行,法定代表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不可谓不重要。
因此,绝大多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由公司的大股东、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而不会交由第三人“挂名”担任。
请人“挂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通常为了规避风险、逃避责任,甚至从事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