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经常换工作,与用人单位“一言不合就辞职”,或者为了个人职业发展而“跳槽”,但是往往忽略了一纸“离职证明”,导致去其他工作单位应聘时由于拿不出离职证明而遭遇麻烦等其他问题。今天,秦联律师就为大家普及有关离职证明的那些事。
离职证明就是能够证明职工已经自原单位离职,与原单位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证明离职员工的离职是依法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离职一事无争议和纠纷。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时为了避免日后陷入纠纷权益受损,会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离职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
5.可以凭此证明转移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 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养老保险个人基本账户随着劳动者的流动就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即劳动者离职后重新就业,只需转移社保关系而不需要在新单位和新工作地区重新开办个人社保账户。离职员工转出在原单位的社保关系或者在新工作单位、新地区续借社保关系均需要提供原离职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据此可知,用人单位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应当由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时主动开具。
2.写明离职员工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离职原因等信息。
兹有***(姓名)同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司无关。
用人单位有员工离职时,如果是合同期满或者主动申请离职公司同意的,应当开具离职证明;如果是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不开具离职证明,而是开具开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