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霞
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买房的多了,有几套房子的多了,房子装修的多了,装修中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了,质量低下、霸王合同、伪造资质、工程延期、增项不明、收取回扣、偷工减料、广告欺诈、前后不一、偷换材料、虚假承诺、售后拖延,而家装污染是影响最大的问题,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数据
据有关报道,全球每年因室内空气污染引起呼吸道感染死亡的儿童约210万,70%的白血病患儿家庭在一年内进行过装修。有毒装修成了隐形杀手!
案例
(一)李女士买了新房装修后不久就搬进去了,几个月后,她的女儿开始出现身体不适,感冒、咽炎、哮喘等等接踵而至,体重开始急剧下降,到医院检查也找不出原因。后来有人提醒告诉她,家里装修是不是有影响,通过专业部门现场检测、采样、实验分析,是室内甲醛超标导致。
(二)2013年5月9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宣判了我国首例由于新房装修造成甲醛超标致人死亡案件。由于装饰公司和地板销售公司为马尾区市民林先生装修的新房甲醛严重超标,林先生的幼女在入住新房后患白血病不治身亡,法院一审判决,两家公司承担同等连带责任,共同赔偿原告人民币17万多元。
科普
甲醛是一种化学性的溶剂,无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有毒,它的稀释剂就是福尔马林,可以做消毒水用。甲醛对健康的影响首先表现在呼吸系统,如诱发嗅觉异常、刺激过敏、肺功能异常,以及肝功能、免疫功能异常等。装修中的甲醛来源特别多,用作室内装饰的胶合板、细木工板、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和复合地板等人造板材;含有甲醛成分的其他各类装饰材料,比如白乳胶、泡沫塑料、油漆和涂料等;室内装饰纺织品材料,包括床上用品、墙布、墙纸、化纤地毯、窗帘和布艺家具等。
维权
1、协商
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找包工头、装修公司的负责人员、装修公司的客服部门,实事求是地描述所出问题,提出合理的整改措施或赔偿要求。
2、投诉
如果装修公司采取拖延,甚至不处理的态度,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找消协投诉。消协的投诉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与被投诉的装修公司联系,进行情况调查和调解。
3、诉讼
如果通过各种方式双方均调解不成,消费者可以寻求法律武器,根据与装饰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2、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
第二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二十九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第三十七条装饰装修企业自行采购或者向装修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十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4、《家庭装饰装修合同》
在自愿、平等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具有法律效益的,同时也是消费者维权的有效依据。
提醒
1、选定正规的装饰装修公司,并检查装修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一个合法经营的装饰公司,营业执照是必要的。公司开设了分支机构的,还应该检查对方是否有法人委托书。千万不要和只有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人谈家装工程,因为谁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不要单纯追求价格上的实惠,有时候这些都是陷阱。
2、签订好装修合同,要仔细阅读里面的内容,不要让合同成为一种形式。
装修合同是家装质量的约束凭证,也是避免家装纠纷保证书,是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装修图纸、预算和合同内容必须约定明确。
3、保留证据是装修维权关键。
注意保管好各类发票、收据,凡是双方约定的内容都要留下文字,防止口头承诺事后对方不认账。
4、家装投诉不予受理的10种情形。
(1)无法提供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2)装修者与家装企业中的员工私下交易的;(3)双方协定已在合同中约定,而装修者又对合同提出异议的;(4)对存在的争议无法实施质量检验、鉴定;(5)超过家装工程约定的保修期,被诉人不再承但违约责任;(6)提供不出家装工程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以及权益被侵害的证明证据的;(7)委托他人投诉,没有出具委托授权书的;(8)不符合家装工程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9)双方之间已达成协议,业主无法申明新情况和新理由的;(10)投诉人因自身不遵守适用规定导致家装工程出现问题的。
建议
1、强化装修第三方检测的“全程监督检验”;
2、第三方监理帮助装修业主专业维权。